4月起广东省要全面普及家长委员会

教育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6-03-01 10:22:50
 
  4月起广东省要全面普及家长委员会
 
  近日,省教育厅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从今年4月1日起我省全面普及家长委员会,规范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省内各地要大力推进家长委员会组建工作,确保应建快建、应建尽建,全省公办和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凡无特殊原因的都应建立家长委员会,并推动建立年级、班级家长委员会。
 
  据东莞市教育局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东莞市共有1481所中小学幼儿园建立了校级家长委员会、1002所中小学幼儿园建有级部家长委员会,1145所中小学幼儿园建有班级家长委员会;随着该政策的贯彻落实,家长委员会将在东莞基础教育领域遍地开花,并步入更规范、更完善的新阶段。
 
  为家长委员会建立“标准”
 
  《通知》详实地对家长委员会作了定义,并认为其与学校应拥有一致的教学目标和平等地位。《通知》规定,家长委员会是由本校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和监督学校做好教育工作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家长委员会主要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这三方面基本职责,具体支持学校做好的工作有:与学校共同做好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协助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协助学校开展安全和健康教育、协助学校开展学生实践活动、支持和推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协助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营造良好的家校关系。
 
  《通知》还强调了家委会应按章程建立与运作,并提出相关制度规定,包括:命名必须统一为“校名+家长委员会”模式,按会长(或称主任委员)+副会长(或称副主任委员)+委员的形式组织团队,委员任期一般不超过三年等。此外,《通知》强调了学校对家委会的指导和支持,协助家委会制订章程开展选举,要将家长委员会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为家长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家委会建设纳入省教育工作考核
 
  《通知》明确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家委会的领导和支持,让更多的官方力量投入到家委会工作中,并将家委会建设纳入我省教育“创强争先”工作指标和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
 
  东莞市教育局思政科表示,今年东莞市教育局正在督促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将家委会相关工作作为家庭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常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并将家庭教育工作情况纳入义务教育规范化督导验收、德育工作绩效考核等督导评估中。将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在2016年春季学期普遍建立各级家长委员会,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制定家长委员会章程,并建立家长委员会备案制度,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全面提升我市家委会工作水平。
 
  此外,东莞市教育局与市妇联等部门制定了《东莞市家长学校达标评估方案标准》等系列指导文件,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的建设,并评估认定了一批市级示范家长学校,促进了中小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规范发展。
 
  家委会可助学校减轻管理负担
 
  知名教育学者熊丙奇表示,家委会的成长壮大是社会发展、受教育者的教育需求提高的必然结果,我国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快建设家委会对提高办学质量、提高教育满意度的作用。
 
  资深社会工作者李紫迪认为,家长委员会因其独立性和参与性,一方面能应对学校对学生管理的大包大揽,另一方面又能减轻学校管理的负担;家委会作为与教育机构相对独立、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有利于形成家庭、学校教育的合力,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有利的条件。(来源:东莞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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