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教育基金会资助困难家庭子女读书方案秋季实施

教育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6-06-07 08:06:55
  东莞教育基金会资助困难家庭子女读书方案秋季实施
 
  6月6日,东莞市教育基金会印发《2016年东莞市教育基金会资助困难家庭子女读书方案》,对符合东莞市经济困难家庭条件的学生给予资助,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
 
  方案将于2016年秋季实施,每人最高可获7000元资助。
 
  方案规定,今年的资助对象为东莞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等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和大学(含高职、本科)在校学生,且为家庭经济困难或有其他特殊困难的在校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710元(含710元)、且因各种原因未能纳入我市低保边缘或低保范围的,难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的学生。其他特殊困难在校学生包括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家庭临时贫困的东莞户籍在校学生、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在莞务工及家庭居住地在莞并经有关部门确认为家庭经济困难的非莞藉在莞就读学生。
 
  按照方案,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按幼儿园800元/人、小学1000元/人、初中1500元/人、中职2000元/人、高中3000元/人、高职或本科7000元/人标准发放助学金。资助人数由市教育基金会根据当年收益情况决定。
 
  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可填写《东莞市教育基金会专项资助资金申请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到居住地所在村(居)委,经村(居)委调查并审核确认后,申请人在7月8日前送所在学校。(记者 李永霞)(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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