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定价景点门票 春节将可优惠20%

评论   来源:东莞时间网-东莞日报  责任编辑:天下  2014-01-10 09:27:13

政府定价景点门票 春节期间将可优惠20%

  ■市物价局出台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通知,确保物价稳定本报资料图 郑琳东 摄

  莞讯网讯 1月31日至2月6日春节期间,市民游览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单次门票价格可以享受不低于20%的优惠。昨日,市物价局下发了《关于加强2014年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进行安排。

  【出游】

  物价部门将严查零负团费

  春节期间,市物价局将严控政府管理调价项目出台,市内公交票价一律不得上浮。

  此外,物价部门会以火车站、客运站等为重点区域,检查铁路、公路和城市公交、出租车等票价及相关的客运延伸服务收费,各种客运票代售服务费以及明码标价等执行情况,查处违规上调票价、价外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

  此外,全市范围内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在春节期间(2014年1月31日至2月6日),对单次购买全票的游客实行门票价格(包括园中园门票)不低于20%的优惠。检查旅行社旅游线路报价、旅游餐饮、住宿、景点景区门票、购物、停车场和游乐项目等价格情况。严肃查处零负团费、价格欺诈、价格串通、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优惠减免措施等价格违法行为。

  【餐饮】

  低价招徕高价结算将被罚

  不少家庭还会在酒店订年夜饭,往年年夜饭的相关消费也有消费投诉。

  市物价局说,各园区和镇街要检查辖区内具有东莞地方民俗、东莞特色食品、年夜饭餐饮的价格情况。要督促经营者严格按规定明码标价,严肃查处串通涨价、变相涨价、以低价招徕顾客以高价结算、价外加价等违法行为。

  另外,物价部门要求平价商店要确保节日期间商品价格稳定,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坚持平价销售。物价部门将密切关注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当达到条件时,及时启动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标准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缓解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体生活的影响。

  【家政】

  减少服务内容属变相涨价

  市物价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消费热点,今年也特别加强对新兴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价格的监督检查。

  在网络购物方面,物价部门将重点关注大型电商企业的促销宣传和海报,依法查处误导性价格标示、虚假的原价标示,价格附加条件不明示等违法行为。

  在快递、洗车、保洁等方面,将重点关注物流公司和家政公司的价格承诺,依法查处价外加价、排除会员价以及采取减少服务内容、缩短服务时间等手段变相涨价的违法行为。

  昨日下午,东莞市巾帼创业家庭服务有限公司的陈经理告诉记者,春节期间不少家庭会请钟点工进行清洁等,但是他们公司春节期间的价格和平时的价格是一样的,并未提高。“钟点工是25元/小时,服务结束后结算,不会减少服务内容。”陈经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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