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企公司员工过劳死,中国人不值钱!

企业   来源:法制与社会杂志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6-07-08 16:55:43
  日本丸红(北京)商业贸易有限公司,自进入中国以来,多名员工过劳去世,中方领导不管不顾,丧尽天良!!!

  X先生从1994年开始在日本丸红(北京)商业贸易有限公司,一直到2015年12月17日在长春出差途中去世,工作长达21年。从2012年开始,由于公司发展需要,X先生平均每年出差40趟,天数达到115天以上,处于极度劳累的状态,但丸红公司并没有因此安排岗位轮换和员工适度休假,最终导致X先生劳累致死。

  从X先生的出差记录中可以看到。2015年,X先生出差39趟,出差天数更是达到了126天。X先生通过自己不懈的努力,使丸红公司的区域业务获得极大发展。

  对于公司业务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且劳累致死的员工,作为一个有良心、有社会责任的企业,本应该对死者家属进行安抚和慰问,但丸红公司在X先生去世后的做法,显露出该企业在对待华人员工的态度上极度恶劣,也显露出该日资企业压榨中国员工且不负责任的狠辣心肠。

  1.X先生遗体告别仪式当天,家属曾提出X先生是过劳致死,希望丸红公司有所表示,但该公司负责人堀家刚则一口回绝,且扬言“出差是员工的个人愿望,公司对此不服责任”。

  2.从X先生去世到遗体告别仪式的5天中,丸红公司在知情的情况下,在家属的反复要求下,才匆匆口头提出赔偿方案,但却没有提供实质性的赔偿方案,甚至连带有印章和签字的书面文件都不曾提供,显现出极度的敷衍了事和对死者的极度不尊重。

  3.在死者的强烈要求下,丸红公司总经理堀家刚及人事部门才首次到死者家属进行慰问。但堀家刚与死者父亲——一位80多岁的老人谈话中,却以“X先生爱喝酒和打高尔夫,他的离世应该由自己负责”为由,将丸红公司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并将死者父亲4度心脏病发作,并经历一次抢救。

  随后,在丸红公司提出的抚恤方案里,提出以X先生的2015年奖金作为抚恤金发放,但却编织各种理由和接口克扣X先生的奖金,并声称“能给X先生发放奖金已经是慈悲破例了”,家属到公司要求和企业法人、总经理面谈,改公司负责人也以各种借口避而不见,一再推卸责任。

  X先生生前,在该公司担任工会主席职务,在X先生任职工会主席的6年时间里,曾未2位过劳致死员工多放方协调,极力协调,极力争取正当利益。谁也不曾想,X先生劳累至死,却受到红丸公司的百般刁难和推卸责任。

  无论是国企还是外企,作为一个企业,追逐利润和利益无可厚非,但毕竟员工与企业是雇佣关系,而不是奴隶关系,所以,在职员工的过劳至死,企业应该拿出最诚恳最尊敬的态度来对待死者以及死者家属,而不是百般推卸责任,甚至克扣抚恤金及员工奖金。

  希望此篇文章能被更多的人看到和转载,拿出一份良知,还死者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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