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实施“机器换人”资金补贴
日前,东莞市经信局组织申报2016年东莞市“机器换人”专项资金,对东莞电子、机械、食品、纺织、服装、家具、鞋业、化工等重复劳动特征明显、劳动强度大、有一定危险性的工业领域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实施“机器换人”实现资金补贴,最高可以获得500万元。
此次“机器换人”资助的方式可分为拨贷联动、贷款贴息、设备租赁补助、事后奖励四种方式。其中,拨贷联动是最常见的补贴方式,由市经信局将项目推荐给经批准的银行,由银行对企业进行审核后按照立项资助金额最低1∶1的比例为企业发放信用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项目投入额。其中,立项资助金额按项目设备和技术投入总额12%计算,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50万元。
针对重点示范推广应用项目,东莞设置出高额的补贴,对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提高至400万元;使用莞产设备投入占项目设备和技术投入50%以上的重点示范推广应用项目,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提高至500万元。
此外,经认定的大型骨干企业、高成长型中小企业和成长型中小企业获得专项资金资助时,还有额外的奖励,资助比例和限额可分别按照原有资助基准上浮30%、20%和10%执行。(记者 叶永茵)(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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