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新企业注册须同步社保登记

企业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6-09-13 15:18:13
  10月起新企业注册须同步社保登记
 
  今日记者从洪梅社保分局获悉, 2016年10月1日起,“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新企业注册须同步社保登记。
 
  从今年10月1日起,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企业按照“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进行社会保险登记证管理。新成立的企业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时,须同步完成企业的社会保险登记,同时提供银行账号等指标项目。
 
  社保工作人员:“五证合一”企业应依法及时参保在产生用工后30日内,办理“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新注册企业应当依法及时到社保部门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将被追究其法律责任。二、“五证合一”企业应依法申报缴费基数在简化企业社保登记证办理流程、取消社保登记证年检规定后,社保部门仍继续进行缴费基数的申报和核定。
 
  据悉,原社会保险登记证定期验证时,企业须填报的参加社会保险人数、缴费工资总额、缴费金额、欠缴社会保险费等情况,纳入企业年度报告,由企业自行向工商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示。(记者 谭炜伦 伦健超)(来源:东莞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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