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园区现代服务企业最高可获1500万元/年扶持奖励
为了支持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松山湖再放“大招”。日前,园区印发了《东莞松山湖(生态园)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现代服务业细分领域的总部经济、互联网及电子商务、软件及信息服务、现代商贸流通、专业服务进行专项资助。同一企业可以申报此办法不同的扶持项目,每年最高可获得1500万元的扶持奖励。
从《办法》可以看出,园区希望更多的企业在松山湖设立总部。记者了解到,如果在扶持的产业范围,对新设立、新迁入的园区企业经营不满1年被认定为园区总部企业的,认定当年给予该企业一次性落户奖励300万元。对经营满1年以上的园区企业认定为园区总部企业的,认定当年给予一次性认定奖励200万元。
经认定的园区总部企业,从认定的次年(含)起计算3年内,每年可享受经营贡献奖励。对申请年度企业经营贡献超过2000万元的企业,按照企业当年经营贡献比上年新增部分的3%核定,给予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除了这些奖励外,还有购房补贴。经认定的总部企业,在园区无自有办公用房的,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购置总部自用办公用房(不包括附属设施和配套用房)的企业,按购房房价5%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每家企业最高补贴200万元。
对于互联网及电子商务产业,《办法》规定,互联网及电子商务产业的骨干企业总部、软件及信息服务产业的龙头企业总部新迁入园区的,均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对骨干企业、龙头企业在园区新投资设立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且年应税营业收入首次超1亿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来源:东莞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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