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人口入读塘厦民办幼儿园最高可获6000元补贴

教育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7-05-10 11:30:13
  户籍人口入读塘厦民办幼儿园最高可获6000元补贴
 
  5 月4 日,塘厦镇正式印发了《塘厦镇财政补贴户籍适龄学前儿童入读民办幼儿园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规定,户籍人口入读民办幼儿园的,最高可获得6000元补贴。
 
  为进一步提高塘厦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妥善解决塘厦镇户籍适龄学前儿童入读公办幼儿园需求与公办幼儿园学位不足的矛盾,塘厦镇委、镇政府经过研究正式出台了《方案》。
 
  《方案》参照目前市一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平均收费标准和市一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差额,以学期为单位,每人每学期补助1000 元、每年补助2000元。每人申请次数累计不超过6 个学期、总额不超过6000 元。补贴每学年申请1次,每次只限申请上年9月至当年7月的补贴,申请时间为每年5月的第一个工作日至最后一个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
 
  享受补贴对象是申请当年已入读塘厦镇辖区内经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的塘厦户籍适龄学前儿童,且必须符合足龄入读幼儿园、每学期开学前已入户塘厦两项条件。
 
  申请人将由家长向儿童户籍所在社区提交申请表、户口簿复印件、幼儿园每学期保教费交费发票复印件以及家长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由社区汇总填写名册并公示5 天,于6 月15 日前上报镇教育局。镇教育局收齐各社区提供的资料经审核无异议后,上报镇人民政府审批,审批通过后由财政分局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各社区账户,再由各社区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在10 个工作日内发放到申请表上所确定的账户。
 
  《方案》自2017年9 月1 日起实施(第一次申请补贴时间为2018 年5 月),有效期至2020 年8 月31 日。期满后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若镇公办幼儿园学位能满足全镇户籍适龄学前儿童入学需求,则《方案》停止执行。(记者 唐微微)(来源:东莞阳光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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