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琥珀逃税案举报人称:税务局有包庇嫌疑

国内   来源:中国财经时报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7-09-13 16:38:01
  我们第一次认识李东刚先生是在2016年5月份采访潍城公安局分局侦办“3.28琥珀KTV事件”时,今天我再一次见到了他,他是以“潍坊琥珀系列逃税案”的举报人身份出现在我们面前。李东刚说,他自2016年6月15日举报潍坊市潍城区城关琥珀之光娱乐中心涉嫌逃税(自开业以来有337万元的营业收入未申报)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前段时间,媒体将他一年多艰辛举报、维权历程予以公开报道,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同情和支持。
 
  李东刚说,2017年9月2日,潍城区地税局在看到相关报道后,指派稽查局的工作人员贺维波联系到他,让他进一步提交证据。其实,在2016年的举报中,他已经提交了潍城区琥珀之光娱乐中心前台工作人员党某每天通过微信向各位股东、管理人员报告开房数、现金、银联、团购及欢唱卡的收入情况汇报;提交了财务人员每月向各位股东、管理人员邮箱传送的电子版的财务报表;提交了财务人员的个人银行账户;提交了两位顾客在2016年6月11日、6月12日两天的消费记录(城关琥珀之光娱乐中心借用昌邑市琥珀之光餐饮娱乐有限公司的发票);他还提交了马明海、马洪涛的电话录音光盘和纸质录音记录,证实马明海指使工作人员将潍城区城关琥珀之光娱乐中心的会计账簿、原始记账凭证藏匿于马明海处。
 
  李东刚说,2017年9月12日,潍城区工作人员贺维波电话通知他:微信截屏、电子邮件和电话录音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地税局调查城关琥珀之光娱乐中心财务总监张楷若,张楷若称会计账簿、记账凭证在他(李东刚)那里。对潍城区地税局的答复,李东刚先生表示了极度不满。他说,举报琥珀逃税案已经一年多了,潍城地税局为什么不查处、不移送(公安经侦)?这是典型的不作为,就像潍城地税局工作人员官某说的那样“查账户那个的局长批,局长不重视呢!”。李东刚说,由此联想到“3.28琥珀KTV事件”的处理结果(马明海一方的五名被告人全部判了缓刑,无一例实刑),对潍城区地税局的答复他也不感到意外,因为他总感觉到有一只手在帮着马明海“捂盖子”。李东刚说,在此正告潍城区地税局有关人员,你们可以有所不为,但如果庇护逃税者,置党纪国法于不顾,那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李东刚说,正是因为潍城地税局的不依法查处昌邑市琥珀之光餐饮娱乐有限公司出借发票的违法行为,才导致昌邑市琥珀之光餐饮娱乐有限公司在2016年8月份在逃税上百万元的情况下注销企业登记,这不仅仅是不作为的问题,相关工作人员已经涉嫌失职、渎职和玩忽职守。
 
  采访完毕,我们真心希望潍城区地税局善待李东刚先生的举报,真心希望山东省潍坊市有关部门查清事实真相,避免国家税收流失,还李东刚先生一个公道!(来源:中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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