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年的脚步临近,清溪镇的街头巷尾偶尔响起的爆竹声提醒着人们节日的到来。然而,清溪消防部门提醒市民,在享受节日气氛的同时,务必将安全放在首位,严格防范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事故。
清溪镇目前没有固定的烟花爆竹销售点,流散在街头巷尾的烟花爆竹主要来源于惠州或者通过网络社交平台购买。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和邮寄烟花爆竹是被严格禁止的。清溪消防部门通过分析大量现实案例,告诫市民要谨慎购买和燃放烟花。清溪消防大队西部站的消防员颜浩特别提醒:“清溪消防提醒,小孩放烟花要在大人看护下,在安全场地燃放,不要在企业园区、居民楼内、森林燃放,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为确保镇内安全,清溪应急、公安、消防等部门单位连日来持续开展夜查行动,强化对市面上流动摊档烟花爆竹的管理。同时,相关部门提醒市民,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还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清溪消防部门呼吁市民,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选择安全、合法的庆祝方式,共同营造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
莞讯网观点: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不仅需要相关部门的严格监管,更需要市民的自觉遵守。希望每一位市民都能够珍惜生命,爱护环境,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让我们的节日更加安全、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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