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樟木头镇一起劳动者工伤赔偿案件圆满解决,劳动者阿袁(化名)在法律援助下,成功获得总计131631元的工伤赔偿。此案不仅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更凸显了法律援助在保护劳动者权益中的关键作用。阿袁,广西籍,家境贫寒,是家庭的经济支柱。2022年3月7日,他通过招聘信息被一家塑胶科技公司直接聘用为修机师傅。尽管双方约定了月薪和工作时间,但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不幸的是,3月18日,阿袁在工作中因模具掉落砸伤左手,紧急送医救治,前期手术费用超过万元。
然而,在阿袁联系老板寻求帮助时,老板否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甚至否认自己是公司老板。在无奈之下,阿袁报警求助,公安部门介入调查。在急需手术费用的情况下,阿袁签订了一份协议,对方委托他人支付了17500元医药费。但出院后,老板便不再承担任何责任。随后,阿袁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了情况。执法部门调查发现,工作地址注册的公司并非该塑胶科技公司,而是另一家塑胶公司。同时,老板还转移了公司部分机器设备。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建议下,阿袁申请了法律援助,社区法律顾问李召明律师承办此案。
李召明律师接手案件后,指导阿袁收集了招聘、工资支付等劳动关系证据,并协助其向劳动仲裁庭提出申请。劳动仲裁庭最终确认了阿袁与塑胶科技公司的事实劳动关系。此后,李律师又协助阿袁完成了工伤鉴定和伤残等级评定,阿袁被认定为工伤,评定为伤残等级十级。在确认劳动关系和工伤等级后,阿袁向塑胶科技公司提出了工伤待遇诉求,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于是,阿袁再次申请法律援助,委托李律师将塑胶公司告上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樟木头仲裁庭。
在樟木头仲裁庭开庭审理时,面对被申请人否认劳动关系、拒不支付待遇的情况,李律师依据事实和法律,为阿袁提出了有力的代理意见。最终,樟木头仲裁庭裁决阿袁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差额、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131631元的赔偿。李召明律师表示,此案胜诉不仅为阿袁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也增强了广大劳动者的维权信心。同时,案件提醒用人单位应依法用工、规范用工,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莞讯网观点:此案是法律援助成功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典型案例,彰显了法律援助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重要作用。希望更多劳动者在遇到类似情况时,能够勇敢地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避免类似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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