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特色人才可享受住房补贴、就医便捷、落户、社保等一系列优惠政策。日前,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公布了《东莞市特色人才(社会组织管理领域)评定办事指南》(以下简称《办事指南》),曾在国内外知名社会组织机构中担任过高级管理职务,来莞后能带领两新组织有革新性重大发展者,可申报一类特色人才。
根据《办事指南》,东莞市特色人才(社会组织管理领域)申请人须符合的条件包括:近5年来在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果,目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与本人专业专长密切相关、年龄未满60周岁等。
此外,申请人还须具备相应认定评定标准。其中,一类人才为:在国内外知名社会组织机构中担任过高级管理职务,来莞工作后能够带领两新组织工作有革新性、引领性的重大发展,受到社会广泛公认和好评的社会组织管理的特色人才。
二类人才:在国内外知名社会组织机构中担任过高级管理职务,来莞工作后能够带领两新组织工作有重大发展,受到社会较广范围公认和好评的社会组织管理的特色人才。
三类人才:在国内外大型社会组织机构中担任过中层管理职务,来莞工作后能够在两新组织工作发挥重要作用,能提高和优化两新组织管理水平,受到社会和同行业者的公认和好评的社会组织管理的特色人才。
据了解,东莞市特色人才认定申请按季度进行受理,每季度的申请截止日期为2月15日、5月15日、8月15日、11月15日,逾期提交申请的,将在下一季度进行认定。东莞市特色人才可享受住房补贴、就医便捷、落户、社保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申报地点】
东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六楼综合科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松山湖大道同沙古村路段
联系人:欧广豪、林健健
咨询电话:22019323、22019163
(记者田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