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标志着电动自行车行业迎来新一轮严格管理。第四点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强化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严格核验销售发票、产品合格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
自2024年11月1日起,对2024年10月31日前销售的、因未完成认证变更而暂停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可办理登记上牌;而对于2024年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则不予办理登记上牌,并将有关线索及时移送同级市场监管部门。
同日,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修改单正式实施,作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包括:
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
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
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
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装配充电器和装配锂离子蓄电池将不得生产、销售、进口。非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将不再上牌。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明确了电动自行车的具体要求:
车速最高不能超过25千米每小时;
整车重量包含电瓶在内不能超过55千克;
电机功率不能超过400瓦;
电瓶标定电压小于等于48伏;
必须有脚踏骑行功能,即有脚蹬子;
必须经过3C认证。
新国标的实施和严格的管理措施,将推动电动自行车行业健康发展,保障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促进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标准要求
本网观点:新国标的实施和相关部门的严格管理,对于提升电动自行车产品的安全性能、保护消费者权益以及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这也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应选择符合新国标的产品,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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