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讯网: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表示,餐饮行业中“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于服务合同中的不平等格式条款,俗称“霸王条款”。
但是,深圳公益法律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福田区维德法律服务中心的一名实习律师发现,数日过去,深圳大多数餐厅依然设有这两项规定,尤其是一些人均消费几百元的高级餐厅仍“坚守”霸王条款,有的餐厅对包间设置的最低消费高达3000元。
为了解深圳餐饮行业“禁止自带酒水、另收包间服务费、包间设置最低消费”等“霸王条款”的执行现状,实习律师辛钧辉从大众点评网、美团网、窝窝团、拉手网、糯米网共五家团购网站中随机选取100家餐饮经营者,于2月15日当天以预订包间消费(非团购)为由就上述“霸王条款”进行了电话调查。
辛钧辉把每个餐饮经营店的电话沟通信息都列在一个统计表中,当全部调查后发现,大部分餐饮店仍然存在“霸王条款”行为,有的甚至价格不菲。其中包间最低消费数额最高的是利宝阁,达3000元,而王子酒店自带酒水收取服务费150元/支。
辛钧辉对所有调查数据进行整理统计后发现,对包间无任何限制或要求的仅占二成,对自带酒水无任何限制的仅占四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