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门近日公示“东莞市2013年度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初步考核结果”,记者从中看到,718家被考核维修厂当中,49家评为B级,即不合格级。
交通部门称,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可在5月10日前提出书面申诉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据。
根据有关规定,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全市718家二类以上机动车维修企业在从业人员素质、安全生产、维修质量、服务质量、遵纪守法和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且,将初步考核结果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交通部门称,从考核结果来看,汽车4S店、大型维修厂令人满意,而一些小修理厂、修理店则存在着人员素质低下、维修质量和服务质量差的情况。
49家汽车不合格维修厂
49家汽车不合格维修厂
49家汽车不合格维修厂
49家汽车不合格维修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