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工伤案 法官跨年执行到位

法制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4-02-25 09:07:03

   来莞务工男子胡先生7年前在工厂爆炸事故中,不幸落下一级伤残。经过漫长的诉讼,2012年,东莞法院生效判决判令工厂的两名个体老板汪某、陈某连带赔偿胡先生100多万元。汪某支付60多万元后无力继续赔偿,而陈某则玩“失踪”。但承办本案的市第二人民法院厚街法庭执行法官并没有放弃,在追踪一年多后,终于抓到陈某。面对手铐,陈某答应支付剩余赔偿款。这起标的高达百万的工伤赔偿跨年执行案,终于顺利结案

  工厂爆炸 重伤工人获赔百万

  40多岁的胡先生来自四川,2006年9月进入厚街镇一家石材厂工作。该厂是由揭西县男子汪某、陈某合伙经营的,并没有办理工商登记,也没有为工人办理社会保险。

  2006年10月9日6时40分,胡先生正在厂里等待分配工作时,突然发生爆炸,造成包括胡先生在内的六名工人受伤。胡先生身体各个部位被严重烧伤。2007年8月,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胡先生为一级伤残。因伤势严重,胡先生从2006年到2008年多次住院。目前,胡先生尚需后续治疗。

  事故发生后,工厂个体老板汪某与陈某均弃厂而去。

  2007年、2009年,胡先生先后为此打了两场漫长的劳动争议和人身损害赔偿官司。因为他入职时间短,工厂管理比较混乱,工厂的实际老板到底是谁,一度把他弄糊涂了。直到这两场官司打完,胡先生才搞清楚该石材厂系由汪某与陈某合伙经营的。

  2011年11月,胡先生向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汪某与陈某,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未发工资及一次性赔偿金等合计113万多元。

  2012年7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汪某、陈某连带赔偿胡先生107万多元。汪某、陈某不服,提出上诉。2012年12月,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春节不懈 法官追踪执行到位

  但汪某、陈某并没有主动履行生效判决。2013年1月,胡先生向市第二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3年2月,汪某与胡先生达成执行和解,汪某分期向胡先生支付赔偿款61.6万元。汪某说,他实在没有经济能力再赔付了。

  而石材厂另一个合伙老板陈某则“喊冤”,声称本案与他无关。陈某先后向市第二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执行复议,但均被驳回。陈某又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13年12月,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陈某的再审申请。

  而在此过程中,陈某一直跟执行法官玩“潜水”,避而不见。经多方联系,执行法官无法找到陈某本人,执行一时陷入僵局。

  作为受害人,胡先生也没有放弃努力。经过打听,胡先生得知陈某经常出入位于厚街镇某小区的商品房。陈某常常早上8点左右出门买菜,9点前准时回到房内。

  2014年1月23日,离马年春节还有一周。当天上午9时30分,在胡先生带路下,执行法官一行前往陈某的住处进行调查。但该房子大门紧闭,无人应答。下楼后,执行法官意外发现,陈某平时驾驶的汽车还停在小区停车场,估计陈某很可能仍在东莞。执行干警遂叮嘱胡先生继续留意,一有新情况立即联系。

  胡先生让朋友帮忙开来了自己的货车,堵住陈某的汽车,还叫上几个朋友分别蹲守在陈某居住的小区。

  次日凌晨3时,胡先生发现陈某突然出现在楼顶天台上。胡先生立即联系当地派出所。上午7时多,民警将陈某带回派出所。随后,执行法官前来将陈某带回法院。

  被戴上手铐的陈某听说自己若继续赖债将面临15天的司法拘留,态度立马就软了下来,表示愿意支付赔偿款。

  在法官主持下,胡先生与陈某、汪某当天自愿达成执行和解,由陈某、汪某分期向胡先生支付38万元。陈某与汪某一起当场支付给胡先生共28万元。双方约定余款在春节后付完。

  日前,胡先生终于领到最后一笔赔偿款2万元。七年前的工伤赔偿案终于索赔到位,胡先生对执行法官深表感谢。

点击进入莞讯网首页>>

品牌介绍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DMOZ目录
本站部分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和网友发布,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站客服,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合作!
Copyright © www.guan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莞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