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西都市报》2月25日报道,2月28日下午2时30分,曾轰动一时的“大学生因丑杀人”案在开庭重审一年后,将公开宣判。
因被人嫌弃样貌丑,曾经的县高考状元、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生曾世杰,在校园内持刀行凶致3名校友1死2伤。2010年12月29日,成都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曾世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2年3月19日,省高院作出裁定:撤销死刑判决,发回重审。
周五宣判
辩护律师期待死缓判决
“有川版‘马加爵案’之称的川大高考状元曾世杰故意杀人案,经四川省高院终审裁定:‘一审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一审死刑判决,发回成都中院重审。’终于将等来本月28日下午14时30分宣判,该案历时三年零五个月,我作为曾世杰的一审、二审、重审辩护律师,期待死缓判决。”今(24)日下午,曾世杰的辩护律师、四川舟楫律师事务所姚飞主任在其实名认证微博公布曾世杰案最新消息。
在姚飞看来,曾世杰对受害人造成了无法挽回的伤害,但案发过程中,更多表现出是临时起意,“他是可恶,但也有值得同情的一面。”姚飞说,曾世杰自尊心很强,独自一人在学校不能很好处理自己与同学的关系,加之自身心理因素等,最终导致悲剧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