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给共享单车加锁被拘
记者昨日从哈罗单车公司了解到,东莞厚街鞋厂工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停放在东莞厚街镇路边的一辆哈罗单车供自己使用,并自行在该单车上安装防盗琐。哈罗共享单车的相关负责人得知消息,并报了警。
随后,陈某被东莞警方抓获。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除了上面那个案件加锁私占共享单车的情况,如果你在在共享单车的二维码之外,在车身另行设置二维码,通过使得用户误扫而进行电信诈骗,就属于诈骗行为。
情形轻的,适用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予以行政处罚;重者,则可能构成《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诈骗罪。
如果你把共享单车藏在私密处使用,同样有可能涉嫌盗窃。(记者 冯欢)(来源:东莞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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