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年内将基本实现食品小作坊集中管理

消费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8-08-01 08:26:44
  东莞年内将基本实现食品小作坊集中管理
 
  一提起小作坊加工食品,很多人首先想到的是不卫生、不安全,应该取缔。但在黄江镇,15家非发酵性豆制品小作坊进驻了食品加工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在这里接受统一监管、查验,出场时还会打上统一的标签。
 
  7月25日,东莞市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建设现场推进会在黄江镇召开。作为今年东莞十件民生实事之一,今年底,每个镇街(园区)都要至少建成1个集中加工中心,相邻镇街(园区)可合作共建集中加工中心,全市将基本实现食品小作坊集中管理。
 
  东莞市副市长喻丽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市公安局、财政局、住建局、环保局分管领导,黄江镇委书记叶锦锐以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松山湖(生态园)管委会分管领导等出席了会议。
 
  此前,东莞曾出台了食品生产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目录,并采取专项行动,对全市的小作坊经营进行规范,以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调查显示,目前全市共有各类食品小作坊500多家,仍存在“小散乱”的状况。
 
  而如今,食品小作坊在黄江有了新的管理方式。作为全市第一家建成并投入使用的集中加工中心,黄江镇食品加工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位于黄江镇黄京坑村清河路,面积为6500平方米,其中,生产加工区三层面积为3600平方米,办公室、检验室、视频监控室、锅炉房、豆渣房等面积为1000平方米,可容纳15家以上的食品小作坊。如今,这里已经有15家非发酵性豆制品小作坊入驻,并接受统一的监管。
 
  “进入这里的每批原料、食品添加剂都将由中心进行统一查验,成品也要检验合格才能出场。”黄江镇有关负责人介绍,该中心按要求对进驻的食品小作坊进行严格管理,不光是严格进货查验、严格成品检验、严格出场销售,进驻的食品小作坊还将被严格进行日常管理和宣传教育,对每家食品小作坊进行视频监控抽查和实施日常检查,增强食品小作坊从业人员主体责任意识,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
 
  黄江镇副镇长利鸿昌在会上指出,黄江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建成后,黄江加大对市场豆制品的监管力度,确保流进市场豆制品的质量安全。对在农贸市场销售非来自集中加工区的豆制品,采取先检测后上市的办法,既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又维护集中加工区投资者的利益。
 
  接下来,黄江将按“政府扶持、企业投资、市场运作”的总体思路,力争将小石磨打造成地方特色食品的产业集聚区和示范区,从政府层面引导消费者购买集中加工区的豆制品。
 
  喻丽君充分肯定黄江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的建设成果。她指出,黄江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分管领导主动担责,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投资人周密筹划,合理解决建设中的环保、消防等具体问题,确保集中加工中心顺利推进。
 
  ■延伸阅读
 
  全市年底前要基本实现食品小作坊集中管理
 
  目前,东莞市仅有黄江镇和寮步镇完成了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的建设工作。在7月25日召开的东莞市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建设现场推进会上,黄江镇和寮步镇先后介绍了各自的建设经验。
 
  每个镇街(园区)至少建成一个集中加工中心
 
  会议强调,建设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是每个镇街的属地责任,各镇街要作为民生实事摆上党委政府议事日程,组织环保、消防、住建、食药监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推进,2018年底前,每个镇街(园区)至少建成1个集中加工中心,相邻镇街(园区)可合作共建集中加工中心,全市基本实现食品小作坊集中管理。
 
  会议要求,8月底前,进入选址阶段的镇街要确定建设场所,确实找不到建设场所的要尽快拿出具体的工作方案,或与相邻镇街合作共建;计划与相邻镇街合作共建的5个镇街要尽快与共建镇街沟通协调,签订共建方案;对于在建和准备建的15家集中加工中心,投资人要组建团队,采用倒排时间的方式加紧推进工程进度。
 
  会议指出,集中加工中心基本建成后,辖区镇街政府要组织公安消防、环保、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据标准开展初步验收,并提出初步验收意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则按照“建成一个,验收一个”的要求,对镇街政府初审合格的集中加工中心及时进行现场考核验收,并按照“考核一个,奖励一个”的要求,开展市、镇(街)两级财政奖励、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确保补助到位。
 
  坚决取缔非法食品小作坊
 
  据了解,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制定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对于原料采购与验收、添加剂管理与使用、生产过程管控和卫生管理、产品检验和出厂核查等重点环节均已有明确要求。
 
  为落实监督责任,会议要求环保、消防等部门要各司其职,镇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不折不扣地落实日常监管责任。要采取飞行检查、抽样检验等综合手段,严肃查处购进使用病死禽畜原料、非法添加禁限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寓监管于服务中,加强规范生产指导。
 
  在强化市场整治方面,会议明确指出,集中加工中心一旦投产,镇街政府就要及时组织职能部门开展市场整治。一方面,要坚决取缔非法食品小作坊,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另一方面,要加强小作坊食品市场准入管理,督促食品经营者通过张贴统一标识、公示统一销售票据等方式追溯产品来源,严控非法小作坊食品进入市场销售。
 
  会议强调,各单位、镇街(园区)务必加紧推进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建设工作,加强全市统筹,着力督促指导,确保拟建场所符合消防安全、环保安全、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实现闭环管理,满足小作坊经营者的生产要求;确保投资人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食品安全管理能力,集中加工中心建成后能有效管理、运营。(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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