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不堪老板辱骂和骚扰将其告上法庭

法制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8-12-04 17:02:48
  员工因不堪老板辱骂和骚扰将其告上法庭
 
  日前,记者从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了解到,员工因为不堪老板的辱骂和骚扰,将其告上法庭,事情的起因非常“奇葩”。
 
  员工小吕一度非常苦恼,因为前任老板孙先生一口咬定他跟他自己的老婆有“奸情”!而孙先生之所以如此笃定,主要是因为自己的老婆张女士和小吕不肯按他的要求,连续3年到观音山赌咒发誓。在这之后,孙先生便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辱骂小吕,还跟妻子和小吕的亲朋好友说俩人“有一腿”。
 
  无奈之下,不堪其扰的小吕将孙先生告上法庭以追讨名誉权。
 
  庭审中,被告孙先生还对其妻子张女士和小吕不愿赌咒发誓耿耿于怀。说起来,小吕还是孙先生老乡,2011年到孙先生工厂工作,2016年离职。没想到2017年年中的时候,孙先生忽然约小吕出来聊一聊,原来他是怀疑自己的老婆和小吕有不正当关系。
 
  孙先生之所以对小吕和老婆起疑心,是因为工厂当时要帮员工补交住房公积金。孙先生发现,以前工厂买过住房公积金的员工只有寥寥几个,小吕便是其中之一,不由暗自生疑。孙先生自称调查发现老婆还私下给了小吕一万五千块钱。
 
  孙先生的妻子张女士和小吕辩称,这笔钱是工厂年底给员工的“辛苦费”,孙先生也知道这件事,不知什么原因会矢口否认。
 
  不过,这怀疑的种子一旦种下,就开始在孙先生内心生根发芽,他要求两人到观音山赌咒发誓,两人就各去了一次,后来孙先生又要求两人连续3年发毒誓,两人拒绝了。孙先生由此认定,两人是做了亏心事。于是他通过微信、短信辱骂小吕,并向双方亲朋好友等散布两人有“私情”的言论,让小吕和张女士的内心承受了极大的精神压力。
 
  小吕最终不堪其扰,遂将孙先生告上法庭以追讨名誉权。那么,这场“奇葩”闹剧最终将如何收场呢?
 
  原告小吕认为,被告孙先生不断辱骂自己,还宣扬虚假事实给自己和家人造成极大困扰,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被告则辩称,他只是通过微信和短信辱骂小吕,向双方亲友发布相关信息,并没有在公众场合向不特定人群大肆宣扬,不构成侵害名誉权。
 
  经过近两个小时的激辩,最终在法官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原告自愿放弃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讼请求,只要求被告停止对自己的名誉侵权行为。
 
  这场纠纷最终在法庭的主持下和解了,假如说双方实在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原告要求被告停止辱骂、公开道歉,还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会不会得到法院支持呢?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的杨丽华法官表示,法律上的名誉权是指社会外人对特定人的能力才干、道德品质的一种外在社会评价,对这种社会评价造成的侵犯构成了法律上的侵犯名誉权行为。侵犯名誉权的构成要件是:第一,行为人实施了一些诽谤、侮辱的行为,就是虚构了一些事实,通过言语行为来对受害人的人格进行了贬损,造成了他的社会评价降低;第二,降低社会评价的影响,造成了对外影响扩大。从本案看,被告孙先生虚构了原告小吕跟他的妻子之间不正当男女关系的事实,并把这种虚构事实的行为向第三人传播了,只要有第三人知道了这种贬损对方人格的行为,在法律上就可以是构成了侵权。
 
  杨丽华法官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被告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和赔礼道歉的责任。至于精神损害赔偿金,是侵权责任中的一种责任方式,但是一种比较严格的苛责方式,原告在受到侵害行为可以得到弥补的情况下,不需要再通过金钱赔偿的方式来解决了。“在这个案件里,还没有达到严重程度,所以金钱赔偿可能就得不到支持。”
 
  遇到家庭婚姻难题,心情焦灼可以理解,但是凡事都得讲证据。“不发毒誓就是出轨”是什么逻辑呢?还通过微信辱骂、四处向亲友宣传,实在很不理智。在婚姻中,互相理解和信任很重要,两人实在无法勉强继续婚姻,也可以用更好的方式解决,不要将原本是私人的感情纠葛,激化成了触碰法律底线的矛盾。(来源:东莞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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