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将对“被动还债”加大失信惩罚力度
明明法院生效裁判限期还钱,手里有钱偏不主动履行。记者了解到,在法院执行中,被执行人恶意拖欠债务甚至“耍无赖”的行为屡见不鲜。为此,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将对“被动还债”者加大失信惩罚力度。
东莞市某顺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被法院生效判决判令应向中山市某电子科技厂支付19万多元。但塑胶公司经营者余某接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及财产申报令后拒不履行,亦不申报财产。2018年3月26日,法院将余某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其高消费。同月30日,该公司才履行还款。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对该公司经营者余某罚款1万元。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明明有能力履行但不主动履行的被执行人,在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上失信“黑名单”、拘留甚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执行措施才不得已履行的,即使其最后履行了债务,法院仍可以依法对其进行惩处,加大其失信成本。(记者 李华文)(来源:东莞阳光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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