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砍伤妻子及情敌被判刑6个月

法制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4-03-21 09:05:33

  莞讯网:怀疑妻子准备与情敌私奔,陈某一怒之下砍伤妻子和情敌。庭审中,妻子认为自己存在过错,表示谅解。近日,行凶男子获法院轻判,被判刑6个月。

  36岁的陈某和妻子董某在桥头镇打工。陈某发现妻子可能有外遇,便悄悄盯梢。2013年10月初,陈某通过“侦查”,发现妻子和郑某有可能乘车离开东莞,一起私奔。

  2013年10月10日,陈某携带菜刀驾驶摩托车寻找妻子,在桥头镇岭头村工业大道附近,将妻子和郑某拦截。愤怒之下,陈某随手抄起车上的一把防盗锁殴打妻子和郑某,遭到竭力反抗。眼见妻子帮着情敌,陈某更加愤怒,持菜刀分别将妻子和郑某的大腿砍伤。

  附近群众见状报警,民警接报后,到现场将陈某抓获归案,并在现场起获作案所用的一把防盗锁及一把菜刀。经法医鉴定,被害人董某、郑某所受伤为轻伤。

  近日,陈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在市第三人民法院受审。董某承认自己出轨,当庭表示自己对本案的发生有过错,并提供了书面谅解书请求对陈某从轻处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因感情问题持刀故意行凶,致两人轻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不过,鉴于陈某案发后留在现场等候处理,归案后如实认罪,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而本案因婚姻情感问题引发,被害人对本案的发生有过错,董某表示谅解陈某,可以对陈某酌情从轻处罚。近日,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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