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城交警开展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都凌晨了,应该没有人查酒驾了吧?错!“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
7月8日凌晨,莞城交警大队就组织警力在运河东三路电化大厦对出路段设立夜查执勤点,开展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整治行动。行动当天,莞城交警共查获醉酒驾车3人,酒后驾车3人。
当日凌晨1时23分许,莞城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执勤点对一车号为粤S1J***小轿车进行截查。
检查发现,该车驾驶人卢某有涉酒驾驶嫌疑。经对卢某送院抽血检测,其身体血液酒精含量为145.91mg/100ml,属醉酒驾车。据调查,当日凌晨卢某饮酒后驾车从南城往石碣方向行驶,当车辆途经莞城运河东三路电化大厦对出路段时,被莞城交警大队执勤人员现场查获。对此,执勤交警现场依法对其予以查处。
在查获卢某醉酒驾车后,莞城交警大队执勤交警在夜查行动中又接连查获胡某、张某等5名涉酒驾车违法人员。其中,经送院抽血检测,胡某身体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9.07mg/100ml,张某身体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5.44mg/100ml。胡某、张某均为醉酒驾车。
莞城交警大队表示,莞城交警将根据辖区道路交通实际和辖区涉酒场所分布情况,重点强化涉酒驾驶违法行为多发时段、路段路查路检工作,加大对夜间凌晨至下半夜的查处力度。
接下来,莞城交警将持续部署开展夜查零点行动,严查涉酒驾驶违法行为。同时,提醒广大司机朋友,拒绝侥幸心理,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共同维护出行安全。(记者 刘志斌)(来源:i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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