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创新科研团队 将按等级划分给予不同程度经费资助

万象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4-04-17 07:35:51

 昨日,市政府常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东莞市引进创新科研团队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申报对象是处于国内外先进水平、对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有重大影响、能带来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创新科研团队。

办法明确,引进创新科研团队按其层次、创新能力及项目先进性评定为A、B、C三个等级,分别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的经费资助。在团队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我市将根据引进团队的层次、项目实施情况以及对经济产业发展贡献,一次性给予总额不高于其立项资助经费额度的奖励经费。

需要什么条件?

团队需由带头人和不少于4名核心人员组成

申报团队必须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具有特色鲜明的核心研究方向和明确的研究目标,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由带头人和不少于4名核心人员组成,与国内外科研机构或重大项目稳定合作3年以上,学术水平在专业领域内具有明显优势,已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经费如何用?

专户专账管理用于后续研发投入等

资助经费须用于团队项目相关的设备费、材料费以及人力资源成本费等支出范围,人力资源成本费支出总额占项目资助经费总额比例最高不超过30%。团队项目资助经费实行专户专账管理,并由相关科技支行按照合同计划实施资金使用监管。奖励经费原则上应用于加大项目后续研发投入、改善团队福利及项目扩产等,不得用于与团队或项目无关的其它用途。记者 吴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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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省立项创新团队将获两次奖励

东莞时间网讯 市政府常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广东省引进创新科研团队东莞市财政配套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明确申报对象是由我市推荐上报并获省立项资助的广东省引进创新科研团队,或经省主管部门批准同意迁驻我市并将用人单位变更为在我市注册成立的企事业单位的广东省引进创新科研团队,并符合相应条件。

配套经费分立项配套经费和追加奖励经费两部分。对我市获省立项团队,按省财政资助额度最高1:0.5比例一次性拨付立项配套资助;当团队项目通过省主管部门结题验收后,从税收贡献、知识产权成果产出、项目资金投入、技术研发和产业化过程、人才引育等方面对团队项目的实施情况及经济产业发展贡献程度进行综合评价,并按不超过省财政资助额度1:0.5比例给予追加奖励。

立项配套经费使用按照省有关规定以及项目合同书的约定执行,其中人力资源成本费占立项配套经费总额比例不得超过30%。追加奖励经费主要用于团队开发关联项目、提升技术指标及项目扩产等,不得用于与团队或项目无关的其它用途。

袁宝成指出,新《办法》要求更加严格,程序更加规范,要抓好政策落实。对于引入的创新团队,市有关部门要注重解决好“创新成果产业化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既要摘到“青苹果”(引入创新团队)、更要守住“红苹果”(创新成果),确保创新成果实现在莞产业化。

《办法》明确提出,对于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视情节轻重作通报、撤销项目、追缴项目经费、3年内取消申请资格和将团队、用人单位及责任人列入不诚信名单等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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