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一男子以租房为名强奸房东未遂被判刑一年六个月

法制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4-07-18 08:59:07
  虎门一男子以租房为名强奸房东未遂被判刑一年六个月
 
  虎门镇一名男子以租房为名,找到女房东要求看房。看房过程中,该男子意图强奸女房东,女房东反抗并大声呼救,男子逃跑,随后落网。昨日,记者从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该男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男子行为构成强奸罪
 
  1月19日13时许,现年28岁的江西省男子周某到虎门镇镇口社区某出租屋,以租房为名找到女房东。女房东带周某到六楼,打开房间房门,准备让周某看房,周某乘机推女房东入房并反锁上房门,欲强行与女房东发生性关系。
 
  女房东反抗并大声呼救,并称其丈夫就在楼下,房间有监控录像。周某听后非常害怕,遂逃跑。
 
  逃至一楼时,周某被女房东的丈夫抓获,并被扭送至公安机关。办案过程中,女房东出具了谅解书,表示愿意谅解周某。
 
  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予惩处。周某的强奸行为因意志之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周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已获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对其减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吕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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