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货车司发生肢体冲突致拇指骨折被判赔5千医药费

法制   来源:南方都市报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4-07-24 10:14:24
  男子与货车司发生肢体冲突致拇指骨折被判赔5千医药费
 
   “凭什么他动手打了我,最后还得我赔偿他医药费?”昨日上午,虎门博美宏发布料市场合富楼仓库的保安梁先生仍为自己几天前的一场遭遇感觉不公。在处理一单停车纠纷时,梁先生与货车司机陈某发生肢体冲突,后者右手拇指骨折,梁先生左脸被打肿。经警方协调,梁先生向陈某赔付了5000元医药费。
 
  7月19日上午9时许,正在合富楼仓库值班的梁先生发现一辆浙江牌的大货车停在仓库出口的地方,于是上前劝阻,遭到拒绝。梁先生承认当时与货车司机陈某发生了争吵,“他坐在车内不肯下来,我一气之下就说了句,你不开走我就放你气!”话音落下,陈某怒气冲冲地从车上跳下来,一拳朝梁先生脸上挥过去,很快双方就拳脚相加滚到一起。
 
  民警赶到现场后,将两人带回当地警务区处理。后来,经过医院检查,货车司机陈某的右手拇指骨折,梁先生的左脸被打伤。经过两天的协商处理,7月20日上午,梁先生赔偿了陈某5000元医药费,双方在警务区内互相签署调解书,不再追究对方责任。当地派出所的负责人解释称,双方打架斗殴的案件不能单从主动性或被动性来定性责任,而是根据双方的受伤程度来判断。该起案件中,陈某的手指骨折构成轻伤,梁先生脸部受伤构成轻微伤,如果双方不肯协商解决,按照法律程序,陈某将被治安拘留,梁先生将被刑事拘留。(记者 莫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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