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保姆没抱稳婴儿导致坠地摔伤死亡 被获刑1年

法制   来源:南方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4-09-05 12:00:49
  女保姆没抱稳婴儿导致坠地摔伤死亡 被获刑1年
 
  暂居黄江镇的余先生夫妇去年4月请来年轻的小保姆小陈照顾1岁的女儿。当年9月24日,小陈在安抚哭闹孩子过程中疏忽大意,导致女婴坠地摔伤死亡。日前,市第三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保姆有期徒刑1年,并赔偿余先生夫妇近3万元。
 
  检察机关称,2013年4月份,余先生聘用小陈为保姆,专职照顾1岁的女儿萱萱。2013年9月24日9时许,萱萱尿湿裤子,小陈准备给孩子换衣服,但因孩子不停哭闹,小陈便用右手托住孩子头部、让孩子两脚踩在她的左手手臂上进行安抚,过程中因萱萱不停蹬腿,小陈一时未能抱稳,导致孩子摔落在地头部受伤。小陈立刻将萱萱送往就近的医院救治并通知余先生夫妇。不幸的是,萱萱因头部损伤严重,于当日20时伤重不治死亡。事后,小陈在雇主余先生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余先生夫妇也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小陈赔偿丧葬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3.9万余元。
 
  [法官说法]判过失致人死亡罪
 
  市第三法院法官认为,作为保姆,小陈应当知道婴儿活泼好动、行为无常。“而她用上述方法安抚婴儿,存在一定危险性,最终因其疏忽大意导致女婴跌落地受伤死亡。”法院最终认定公诉机关指控小陈犯“过失致人死亡罪”罪名成立。但案发后小陈积极抢救孩子,主观恶性较小,属于情节较轻;且主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于自首。日前,法院一审对小陈从轻判处,判其有期徒刑1年。在判决生效10日内向余先生夫妇赔偿丧葬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近4万元。(记者 韩成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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