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法制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天下  2014-09-06 10:53:40

  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议召开

  经费由市财政保障

  东莞时间网讯 自今年7月份起,公益无偿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要稳步过渡到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模式。昨日上午,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议召开,并正式印发《东莞市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规定村(社区)法律顾问补贴经费由市财政下拨,每位律师每年补贴1万元。

  省司法厅巡视员马军港、市委副书记姚康出席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满堂、市政协副主席莫布兴一同参加。副市长杨江华主持会议。

  今年底稳步过渡到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模式

  根据《方案》的总体要求,今后一个时期,我市要以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目标,以政府购买的方式,在全市进一步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咨询、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满足基层组织、群众对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实现群众不出村(社区)即可享受到基本法律服务。

  《方案》指出,在2012年5月起开展的无偿、公益性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基础上,2014年底前稳步过渡到政府购买村(社区)基本法律服务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模式,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不断完善运行体制机制,逐步形成一整套系统完备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规范,切实解决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争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省单打冠军。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该《方案》首次明确提出,建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财政保障机制。

  根据《方案》的要求,从2014年7月起,由市财政从市、镇(街)参与税收分成收入中切块5%的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专项资金中,给予每个村(社区)每年1万元经费支持。村(社区)法律顾问补贴经费由市财政下拨到镇(街道)支付给个人,各级不得以任何形式克扣。同时,《方案》还强化对该项经费使用的规范与监督。

  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事实上,在推进会上,长安与洪梅两镇分别对各自创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样板镇”的工作情况作了专题汇报。

  两镇均指出,除建立完善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流程、规范与章程外,两镇均建立了激励保障机制,均对参与村(社区)值班的律师、法律工作者给予每天200元的工作补助。

  其中,长安镇还对成功调处化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或正确引导当事人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按案件的复杂程度给予承办律师、法律工作者每案500-1000元的工作补贴。

  对此,马军港肯定了东莞市委市政府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支持。马军港说,东莞的该项工作开展得早、做得很扎实,取得了良好的工作经验,尤其是长安与洪梅两镇的样板镇工作,不仅对东莞,而且对全省各地也都有很好的示范作用。

  据统计,两年来,全市驻村(社区)律师义务提供法律咨询3875人(次),开展法律知识讲座481场(次),起草修改村规民约、审查合同2593件,出具法律文书1131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78件,参与调处纠纷2812件。

  “我们既要肯定成绩,也要正视问题与不足。”姚康说道。他指出,当前我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存在镇街发展不均衡,部分镇街对该工作认识不足,甚至流于形式;全市各部门在合力推进该项工作时配合联动不理想;同时,激励机制也还需进一步完善。

  为此,姚康要求全市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充分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与责任感,把握工作重点,切实按照目前市里出台的具体方案,从法律顾问遴选、拓展服务方式和对象、完善工作制度等方面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来源: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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