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法院严惩“老赖”大型集中行动启动

万象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4-10-20 09:15:54


  东莞法院严惩“老赖”大型集中行动启动

  10月15日,东莞中院通过媒体集中曝光500多名“老赖”的名称、住所、欠债金额、涉案照片等内容,标志着东莞法院严惩“老赖”大型集中行动正式启动。

  被曝光的500多名老赖中涉及个人423名,涉及单位145家,曝光人数、金额都远超历次。曝光名单中,还罕见地出现了村委会、经联社、学校等特殊赖债主体。

  发布“黑名单”可谓大快人心。一些恶意的失信行为不仅令利益相关方权益受损,更拉低了整体的社会诚信水准。基于此,不管是东莞中院有图有真相地集中曝光“老赖”,还是市食药监局网站增加“黑名单”一栏,都令市民拍手称快。但是,在通过“黑名单”提升社会整体诚信水准的同时,还需厘清法律界限、确保公信力。唯有此,才能实现惩恶扬善,达到惩戒过程的良性循环。

  一方面,运用“黑名单”首先要避免“二次惩戒”和侵犯公民隐私。针对一次违法行为,只能进行一次相应的法律惩处,这是法律的特点之一,也符合人之常情,同样也是避免“二次惩戒”的意义之所在。近年来,随着信息传播的迅捷、自媒体网络的无死角覆盖,越来越多的违法乱纪行为被公之于众。在这个过程中,许多媒体在呈现不法个体时隐去具体姓名,这一做法在公共舆论场和学界均引起过争议,而争议的焦点就是:公布详细姓名的做法是否属于“二次惩戒”?而今,经济和医疗层面都在大量运用“黑名单”,有必要重新审视这个问题。

  10月9日,最高法院颁布规定,明确约束利用网络公开他人隐私信息,其中包括人肉搜索曝光个人信息。具体到此处的“黑名单”,应该有意识地维护公民的个人隐私。公布“老赖”的照片是否违反相关的规定?这同样值得商榷。

  另一方面,“黑名单”的产生要有足够的公信力。详细的“黑名单”公布“老赖”信息,往往会令上榜者在日后的生活中处处遇阻,作为一种强有力的惩戒手法,“黑名单”的制作应该谨慎小心。当事个体是不是老赖?有无恶意隐瞒个人信息?相关医疗机构是否确有违规操作?在制作“黑名单”时一定要谨慎,最好,能引入最大范围的公众参与、做到最详尽的公开,从而增强“黑名单”的公信力。

  必须看到:不管是在经济层面还是在医疗卫生层面,发布“黑名单”都是为了惩戒失信个体,希望其在日后做到“明礼诚信”,并不是为了将其“一棍子打死”。因此,“黑名单”应给当事者留下改过的机会。在经济纠纷中,如果当事人能够积极主动偿还债务,履行诚信责任,到达期限后应该及时删除其个人信息;相应的医疗卫生机构如果能积极整改,同样应尽快结束对其的“示众”。

  当然,“除名”的过程也应有理有据。市民在查看“黑名单”时,最引人注目的往往是那些全国范围或者本区域范围内的知名企业。但在下一次“黑名单”发布时,这些企业往往难觅其迹,许多人会想:到底是这些知名企业积极改进,还是另有隐情?知名企业失信于公众格外令人愤慨,在对其进行“黑名单”惩戒时,更应该保持公信。公民对恶意失信行为的痛恨,社会对诚信体系的期待,使得“黑名单”制度应运而生,可以预期的是:随着社会征信系统的不断完善,类似的形式会越来越普遍。但是,这些对诚信的期待,必须建立在法律和公信的框架内,唯有此,“黑名单”的惩戒作用才值得期待。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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