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骑摩托“撞”豪车实施抢劫被判两年9个月

法制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4-10-28 09:26:22
  男子骑摩托“撞”豪车实施抢劫被判两年9个月
 
  男子一个月内作案5起,被判两年9个月,法官提醒市民遇突发情况及时报警
 
  刘文彪独自骑着摩托车,选择与豪车“相撞”。等车主下车后,他就伺机抢劫车内的包。在一个月的时间里,他作案5宗。昨天,东莞中院称,刘文彪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9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专“撞”豪车,5次抢7万多
 
  去年11月18日,刘文彪骑着摩托车,等在南城会展中心对出的东莞大道红绿灯处。不久,季某独自开着一辆黑色奔驰汽车到来,刘文彪就撞到奔驰车尾。车主下车查看。
 
  此时,刘文彪抢走奔驰车副驾驶座上的一个米白色LV手提包,此包价值1.2万元。包里有现金、红色LV女士钱包等物品。得手后,刘文彪骑上摩托车逃离现场。
 
  利用类似的方法,刘文彪流窜在莞城、东城和南城等地犯案。截至同年12月19日,刘文彪一共作案5宗,涉案金额72312.95元。他被抓获后,揭发他人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行为,经查证属实。
 
  被判处两年9个月有期徒刑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以抢夺罪判处刘文彪有期徒刑5年。刘文彪不服,提起上诉。
 
  东莞中院审理认为,刘文彪的行为已经构成抢夺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但刘文彪有揭发他人重大犯罪的行为,依法可减轻处罚。
 
  最终,东莞中院二审判处刘文彪有期徒刑两年9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提醒
 
  在外不露财
 
  遇突发情况及时报警
 
  主审法官称,年底是“两抢一盗”高发期,目前各种抢夺作案的手段层出不穷,特别是跟随车尾后进行碰瓷并抢夺的案件时有发生。
 
  法官提醒市民,应加强自身防范,尤其是单身女性朋友要提高防范意识。在驾驶过程中,特别是驾驶到僻静路段时注意看看四周是否有随行的“奇异”车辆,平时不要把财物(手袋、手机)放在显眼的地方。被碰后,也不要立马下车,应冷静,锁好车门,及时报警。
 
  遇到突发情况,不要惊慌失措,记住犯罪分子的体貌特征、车牌号及逃跑方向,以便为警察提供有力的破案证据。(来源:东莞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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