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女子用梳子刺死男友犯故意伤害罪被判12年

法制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4-12-11 10:34:13
  东莞女子用梳子刺死男友犯故意伤害罪被判12年
 
  东莞女子小楚,因男友醉酒夜归,两人发生争吵,继而相互殴打并闹分手,其间,小楚拿起梳子刺向男友,没想到正好刺中了对方胸部,致主动脉破裂,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昨日,记者获悉,该女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
 
  去年1月8日凌晨3点多,丘某一身酒气回到了与小楚同居住所。得知男友又喝醉酒的小楚,与男友吵了起来,最终发展至两人相互殴打,并闹着要分手。
 
  殴打过程中,小楚顺手拿起了梳妆台上的塑料梳子,往丘某身上捅去,没想到,竟捅进了男友的胸部。被捅伤的丘某大怒,从身上拔掉梳子扔在一边,冲上去和小楚继续殴打,并把小楚推倒在地。
 
  等小楚爬起来时,发现男友趴在枕头上呕吐,脸色苍白,叫他也没反应。她担心出事,便打电话叫了120,医生到场对丘某进行抢救。
 
  当听医生说男友胸部有伤口,小楚一惊之下,意识到可能是梳子插伤了男友。她便找到那把梳子折断,并从阳台丢到了楼下。
 
  最终,丘某被送到医院抢救,但已经来不及了。小楚也被民警带回了派出所。
 
  该案经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一审后,对小楚判处有期徒刑12年,小楚不服提起上诉。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小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虽然造成丘某死亡的后果可能超出了小楚的预料,但不影响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定性。
 
  法院认为,因小楚将梳子折断后扔到楼下,明显存在逃避法律追究心理,且在归案后,小楚在第一次被讯问时也隐瞒了她拿梳子捅伤丘某的事实。可见,小楚不但缺乏投案的主动性,也存在隐蔽证据的行为,其行为不构成自首。
 
  最终,东莞中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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