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状告东莞厚街镇政府 镇长出庭

万象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5-01-16 10:39:23
  业主状告东莞厚街镇政府 镇长出庭
 
  2013年,厚街一花园经业主选举成立了业委会。2014年,厚街镇政府对外发布了该花园业委会的备案通知书。
 
  之后,业主赵先生认为选举中参与的业主未占小区业主总人数的50%,认为该次选举不符合物权法的规定,遂将厚街镇政府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备案。
 
  昨日上午,因质疑小区业委会选举违规,多次向镇政府反映情况未果后,厚街汇景凯伦花园业主赵先生将厚街镇政府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该小区业委会备案一案开庭审理,该镇镇长蒋亚军出庭应诉。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案情
 
  2013年9月,厚街镇汇景凯伦花园业主委员会向小区业主发布了一份《业主身份及其在业主大会会议上投票权数公告》。随后,经过小区的业主选举,产生了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去年1月,厚街镇人民政府根据该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申请及相关规定,对外发布了《厚街镇汇景凯伦花园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备案通知书》。
 
  去年9月,赵先生根据业委会的公告得知该小区建筑总面积为19万余平方米,业主总人数为1541人,而参加小区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活动的业主一共是859人,代表了8.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因此,赵先生认为该次选举中参与的建筑面积不足小区总建筑面积的一半,不符合物权法的规定。同时他还认为,厚街镇政府对该业委会的备案行为缺乏合法基础。
 
  赵先生在多次向镇政府反映情况未果后,遂将厚街镇政府诉至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并申请追加业委会为第三人,要求镇政府撤销对该小区业委会的备案。
 
  昨天上午,法院依法对该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本次开庭,厚街镇镇长蒋亚军代表厚街镇政府坐在被告台上。在最后陈述的时候,蒋镇长说:“小区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是民间自治行为,我方坚持为人民服务、走人民群众路线。我方在业委会成立过程中尽力协调,但若无法协调,我方主张各方以法律途径解决。”
 
  争议焦点
 
  1.投票权的面积计算标准
 
  庭审中,赵先生认为,小区的建筑物总面积应为19万余平方米,建筑物的商铺位、停车位也算进建筑总面积,而镇政府与业委会将商铺位、停车位排除在外,与法律规定不符。
 
  业委会则反驳称,根据物权法司法解释第8条规定,小区建筑物面积分为专有面积和总面积的计算方式,总面积包括了专用部分1430套房的面积和非专用部分111套房的面积。在本次选举中,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业主人数按专用部分一户一人、多户一人的计算方式得出业主总人数为1405人,即投票权的面积为12万余平方米。
 
  对此,镇政府表示同意业委会上述观点。
 
  2.发布备案通知书是否有事实、法律依据?
 
  赵先生表示,镇政府对于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投票结果不应认可,依法也不应为其出具备案证明。
 
  镇政府则回应称,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在收到资料5个工作日内必须发出备案回执,法律未规定不可以发出备案回执,也未规定应该如何审查备案资料。
 
  镇政府表示,业委会已按法律规定提交了符合法律要求的备案资料。
 
  根据法律规定,厚街镇政府在收到齐全备案资料后应作出备案行为,在此情况下,作出案涉备案回执行为具有充分事实和法律依据。
 
  (记者 龙成柳)(来源:东莞阳光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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