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一男子连续与30多家企业发生劳动纠纷
今天(3月31日)上午,东莞第一人民法院在东城法庭公开审理了一起劳动纠纷案件。这宗案件涉案金额虽然只有1000多元,却引起了众多企业的关注。
据了解,原告张某于2014年11月6日入职被告某食品公司,担任保安。原被告双方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年12月1日,双方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原告向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东城仲裁庭申请劳动仲裁,最终被仲裁被告向原告支付赔偿金1875元,原告不服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原告提出赔偿的依据不足,不予以支持,劳动仲裁庭的裁决为终审裁决。据了解,张某在近年来已经连续与30多家企业发生类似的劳动纠纷。(来源:东莞电视台)
点击进入莞讯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