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投资方式或不再过于倾向储蓄

理财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5-04-01 08:39:12
  居民投资方式或不再过于倾向储蓄
 
  3月21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酝酿多年的《存款保险条例》,规定5月1日起施行,最高偿付限额为50万元,据测算可覆盖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尽管《存款保险条例》已经多次被提及,但是“突然驾到”还是令储户们感到意外。专家认为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在引进更多的民营银行进入市场的情况下,此政策实施可为居民的银行存款做“兜底”,同时也将改变居民的投资方式,不再过于倾向储蓄。
 
  最高偿付限额为50万元
 
  根据刚公布的《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将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所有存款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加起来在50万元以内的,全额赔付;超过50万元的部分,从该存款银行清算财产中受偿。
 
  据人民银行东莞办公室提供的数据显示,2014年全年,东莞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是9070亿元,同比上年增加439亿元;2014年全年,东莞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是5332亿元,同比上年增加557亿元,银行存贷比是58.8%。
 
  由此可见,东莞藏富于民,雄厚的资金躺在银行账户上。此次《银行保险制度》的出台是否会改变居民的理财方式呢?
 
  市民陈先生说:“我的全部银行存款都没有50万元,这个制度对我来说影响不大,也不会改变我的理财方式。毕竟中国人还是比较倾向于银行存款。”
 
  企业家李先生说:“此政策的出台,我就不会将大量的存款放在银行吃‘死利息’,我会投资不动产和股票。譬如,目前5000万元的存款,若每间银行存入50万元,那么得往100间银行存款,这相当的麻烦。”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主任林江认为:“《存款保险条例》出台后,我认为并不会出现存款大范围搬家的现象。虽然居民存款储蓄的倾向较高,据测算,偿付限额设为50万元,能够为99.63%的存款人(包括各类企业)提供100%全额保护。另外,剩下小部分的人群的抗风险能力较高,若银行出现破产,可拍卖银行资产赔付储户损失。”
 
  新政或会改变居民财富架构
 
  根据新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统称“投保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投保存款保险。
 
  对此,东莞某银行从业人士认为,目前居民投资过于依赖储蓄,此政策的出台可以促进居民选择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资方式,改变以往狭窄单一的金融理财方式。
 
  林江认为,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在引进更多的民营银行进入市场的情况下,此政策实施可为居民的银行存款做“兜底”。
 
  汇卓投资有限公司常务董事李子扬表示,此次《存款保险制度》是与央行等五部委联手出台的降低房贷门槛、税收新政相匹配的政策组合拳,一方面是深化市场化的举措,另一方面起到了稳住不动产市场的政策,有助于稳住7%左右GDP的增长率,银行的存款会引流到不动产市场、保险业与资本市场。
 
  他认为,此政策的出台,居民会认为银行存款不再是最安全的财富方式,或导致其改变财富架构,并将发生以下变化:首先,居民不会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上,部分人会在不同的银行分开存款;其次,银行的理财产品不再完全保本,市民将降低对银行理财产品的兴趣;再者,市民会选择多元化的投资方式,大部分人或许会偏向于投向不动产市场和股票市场;另外,居民或许只会将部分流动应急资金存入银行。(记者 叶永茵 龚名扬)(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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