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听信保本无风险 投30万理财半年亏光

理财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天下  2013-08-15 16:50:12
林先生,一年稳定收入十几万元。2010年,受大环境影响,银行的存款利息较低,货币价值不断缩水,林先生迫切想让财富增值。
 
    一个热门网站上的帖子引起了他的注意:D公司不论亏损盈利,给每月1.5%的受益。
 
    网上东西三分假,林先生还算理智,特意去到D公司实地考察了一番。
 
    接待他的是经理,叫小张(化名),宁波人,年轻有为。小张说他以前是个职业操盘手,用了十个月时间,把几百万本金操盘到十多倍的升值后,获得了两百万提成,此后自立门户,开了这家公司。
 
    林先生看客户很多,小张又为人谦和,对投资这一块的思路非常清晰,放下了心。
 
    2010年6月份,林先生与D公司签订了《操盘委托协议书(固定收益)》,委托D公司进行理财,约定投资风险由D公司承担,收益各分一半。
 
    之后,林先生将30万元打入了D公司指定的H公司南京代表处,跟林先生对接的是余小姐。
 
    可才到6月底,账户上就出现了亏损。林先生质问小张,小张解释,操盘的并不是他本人,而是下边的业务员,如果把钱放在他这,他有信心扭亏为盈,毕竟,他持有国家黄金分析师资格证书。林先生这才放下心来。
 
    10月份,余小姐告诉林先生,资金全部亏完了。林先生立即去找小张,不见了人。
 
    过了一两个月,小张主动联系了林先生。他表示了歉意,还说愿意出具一张借条,按照亏损的金额,个人偿还。林先生再一次相信了他。签下借条后,小张再度“人间蒸发”。
 
    林先生将小张告上江北法院后才知道,今年上半年以来,像他这样与D公司签订委托“保本无风险”理财,再由小张个人签订借款合同的民间借贷案件,法院已连续受理了五起,金额在十万到几十万不等。
 
    小张经法院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法庭经缺席审理,判决小张应归还林先生30万元借款。
 
    本报通讯员孙乔本报记者陈翔
 
    播报人:江北法院
 
    “保本无风险”,这是连巴菲特都不敢许下的空洞承诺,偏偏有不少人信了。结局是,血本无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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