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新创基智慧港又卷入一起“一女二嫁”漩涡

法制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5-04-24 08:00:06
  南城新创基智慧港又卷入一起“一女二嫁”漩涡
 
  曾爆出官员经商及车震丑闻的南城新创基智慧港,最近又卷入了一起“一女二嫁”的漩涡当中。致力于打造南城电子产业基地的新创基智慧港曾是南城重点工程之一,是东莞市“三旧”改造的一面旗帜。但如今一堵围墙将原本统一规划的项目场地一分为二。左边是新创基,右边是后来入驻的新基地。去年年底,东莞市中级法院做出终审判决,要求南城新基股份经联社将擅自“改嫁”给新基地的场所还给新创基。一旦归还,就意味着新基股份经联社至少要付出3000万元的违约金。目前,南城新基居委会已经向广东省高院提起上诉。
 
  拿下“三旧改造”工程
 
  致力于打造南城电子产业基地的新创基智慧港原本有着很好的规划。据新创基的董事长王荣彬说,早在2011年年初,他就得知南城新基有两个连着的厂房已经纳入了“三旧改造”的重点工程项目当中。由于与时任的东莞市经贸局副局长刘炯贤有些远亲关系,两人合资成立新创基公司,顺利拿下南城新基的这个“三旧改造”工程,将其改造成电子基地。
 
  鉴于公务员的身份,刘炯贤并没有以自己的名义投资,而是以其家人的名义,双方股份6比4,刘是大股东。
 
  2011年3月,王荣彬代表新创基与南城新基经联社签订了一份《场地租赁使用协议》,后者决定将其位于南城新基大道的两栋工业厂房出租给新创基公司,用于改建智慧港产业园、大学生创业基地及配套生活休闲消费场所。该工程当年被确定为南城区的17大重点工程之一,且按照当时相关部门的规划,确定为东莞全市“三旧”改造的亮点,前途一片光明。
 
  租赁保证金惹来官司缠身
 
  记者日前看到了王荣彬与新基经联社签订的《场地租赁使用协议》。协议中明确,厂房场地及设施使用权的租赁期限为20年。新基经联社将出租场地分为两期交付新创基公司开发,其中第一期(即高溢厂)于2011年4月1日前交付,第二期(即联宏手袋厂)于2014年3月1日前交付。租赁价格为第一期每平方米9元/月,第二期每平方米10元/月。
 
  很快,新基经联社就将一期厂房交给了新创基公司,将旧厂房改造成为高大上的产业园区,新创基公司花了不到一年时间,并很快顺利招商形成效益。但据王荣彬说,在这表面顺利的背后,其实他们公司内部股东就已经有了矛盾。
 
  2012年3月3日,新基经联社向新创基公司发出解除《租赁协议》的通知书,理由是双方签约一年多,新创基却仍然没有缴纳租赁保证金。“在之前的租赁合约中,的确有约定以两个月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王荣彬说,而没有交的主要原因是协议中只有租赁单价,并未有物业面积,新基经联社亦一直没有对厂房进行精确的面积测量,他们无法交租。
 
  此时,新创基内部的股权争夺也是越来越激烈。2012年5月15日,新基社区以居委会的名义,对新创基公司发出一份公函,认为新创基股东内部发生矛盾且长时间没有解决好,导致招商进展滞后,发展情况不理想。“社区对新创基公司运作情况不满意和不放心。故而,社区决定原南城联宏手袋厂的厂房不能给新创基公司作二期工程发展”。
 
  二期早已租给他人
 
  正是这封新基社区以居委会的名义发给新创基的解约二期的公函,让居委会后来的败诉埋下了伏笔。据王荣彬说,当时居委会给新创基发来解约公函,是直接发到大股东刘家人的手中。“当时我们正在与他们闹股权矛盾,压根就不知道这回事。当时刘家想撤股,当然接受居委会提前解约二期的要求。”王荣彬说,直到后来与居委会打官司,他才知道此事。
 
  2012年9月26日,新基经联社以新创基未交租金为由,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租赁协议。经过一审法院的协调,2013年1月6日,新基经联社才最终确认物业面积。随后,新创基交了保证金,并补交了过去一年的租金。2013年3月22日,新基经联社向法院申请撤诉。但三个月后,新基经联社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新创基解约。
 
 
  此时,新创基早已解决了内部股权之争。“我们按照6比4的股份比例,花了540万全资购买了刘家的股份。”王荣彬说,他们补交了保证金和租金后,新创基便向新基经联社提出,可否提前移交二期物业。“我们就希望新基社区在2013年5月31日交付第二期厂房,结果新基社区书记张海安告诉我,二期物业一年前就已租给第三方的新基地。”
 
  事后,王荣彬才知道,新基经联社与新基地之间的物业出租协议的签订日期是2012年5月17日。这就是说,新基社区发函给新创基要求收回二期物业租赁权的两天后,新基经联社便悄悄与第三方签订了这份协议。“我第二期的20年合同都还没有开始执行,居委会怎么能够随便又把合同签给其他人啊。”王荣彬怀疑是有人在联合害他。
 
  居委会“一女二嫁”败诉
 
  2013年6月,新基经联社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新创基解约。一审法院认为,新基经联社与新创基公司所签订《租赁协议》为有效合同。至于社区曾发给新创基的公函,只是一份变更合同内容的意思表示,而非一份解除合同通知,且该变更合同的意思表示只是单方的意思表示,并不产生合同变更的效果,更不产生合同解除的效力,判居委会败诉。新基居委会不服,于是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官司打到二审,已经是2014年12月9日,新基经联社依然输了官司。目前,新基社区已经向省高院提出审判监督程序。南城法庭负责执行的一名法官表示,中院终审判决之后,执行法官找到了当事三方协商,但结果发现新基地早已装修并出租。记者昨日看到,新创基与新基地如今是一墙之隔。
 
  南城法庭负责执行的一名法官说,“里面不仅仅牵涉到第三人的利益,也牵涉到几十家小租户的利益,所以我们执行时,肯定不能生搬硬套以往的做法,执行方式如果不恰当,肯定会损害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目前,执行法官也正在跟第三人协商,争取得到支持。
 
  对此,第三方新基地的负责人吴飞说,他与南城新基居委会签订租赁合同时,当时并不知道居委会与新创基为二期打官司的事。后来还是居委会主动找上门,问他要不要租下原本属于新创基的二期。“签订租赁合同时,我就已经要求居委会保证所出租的二期必须是不牵涉第三方,且在租赁合同中已经把这条写进去,否则居委会要承担违约责任。”
 
  [回应]
 
  新基居委会:
 
  “如果与新基地解约,至少要赔3000万”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南城新基居委会。居委会书记张海安称,问题出在他们村干部缺乏足够的法律意识。“当时在出租二期给新基地之前,就找到新创基的股东们,口头询问过他们还租不租二期,当时新创基正在闹股东矛盾,他们口头说不租了。居委会才开始找第三人的。”张海安说,当时都是口头商量,并没有形成书面文件,否则也不会败诉。
 
 
  如今,社区也陷入了进退两难之地。“如果与新基地解约的话,至少要赔偿3000万元。”对于新基地的出现,张海安说,当新创基要求提前接收二期物业后,新基经联社就找到了联宏厂,当时社区跟这家企业的租约还未到期,因此掏了100多万的违约金让联宏厂提前退场。“厂房是收回来了,当我们要求新创基接手时,他们又不要了。只能是找另外一家了。” 采写/摄影:记者 何永华
 
  “一女二嫁”官司历程
 
  2011年3月
 
  新创基与南城新基经联社签订《场地租赁使用协议》,租赁期限为20年。新基经联社将出租场地分为两期交付新创基公司开发,其中第一期(即高溢厂)于2011年4月1日前交付,第二期(即联宏手袋厂)于2014年3月1日前交付。
 
  2012年5月17日
 
  南城新基经联社与新基地签订物业出租协议,将联宏手袋厂场地租给新基地。
 
  2013年6月
 
  新基经联社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新创基解约。一审法院认为,新基经联社与新创基所签订《租赁协议》为有效合同,判居委会败诉。
 
  2014年12月9日
 
  东莞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新基居委会败诉。(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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