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院长年薪制关键在考核

评论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5-04-27 08:14:01
  作为医改的重要一环,公立医院实行院长年薪制是一个重要的举措,也是具有突破性的一步改革措施。据媒体报道,东莞此前已进行了试行市属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的调研,目前正在制定相关方案。未来,东莞公立医院的院长有望实行年薪制。此外,有知情人透露,相关草案中规定,东莞市属公立医院院长试行年薪制后,年薪最高60万元,但要拿到这个年薪,院长必须完成很多考评指标。
 
  说到院长年薪制,已经不是一个新鲜概念了。实行院长年薪制的优点已经得到业内不少专家和一线从业者的认可,比如,院长年薪制有利于提高院长的工作积极性,使院长能够真正致力于各种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相对较高的收入,能更加有效地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使医院的各种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和完全释放。
 
  此外,还有利于增强院长的责任感和约束感。院长的年薪直接与其责任、风险、技术和效益挂钩,而且要进行严格的考核。为了充分履行责任,他们在工作中必须全盘充分考虑医院的全面发展,只有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大幅提升了,他们的收入也才能相应提高,否则他们的年薪必然会大打折扣。
 
  不过,医改中实行院长年薪制之所以还要试点,这说明,这一摸着石头过河的措施,还存在一些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首先,实行院长年薪制,与院长本身具有一定的行政级别,两者存在矛盾。一个是完全的市场化行为,一个是体制内的保障。要实行院长年薪制,迫切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要把公立医院的一把手去行政化。
 
  年薪制中年薪多少恐怕是最绕不开的一个问题,人们普遍认为,作为带有公益性质的公立医院,如果院长拿高年薪,是否和医院的公益性质相悖。并且,院长拿高年薪是否会对医院内部的专家等业务骨干造成不公平,都是人们普遍关心的话题。
 
  那么,院长的年薪该由谁来定。笔者以为,至少可以肯定的一个基本前提是,院长年薪制不能仅仅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唱“独角戏”,说多少就是多少。市场经济前提下,在规范公司制企业,董事长、董事年薪由股东大会决定,总经理年薪由董事会决定。但由于医院产权制度改革滞后,现代医院制度尚未建立,因此,如果院长年薪制仅仅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说了算,那很明显违背了院长年薪制实施的初衷。尤其是如果某些考核指标明显缺乏科学论证,轻则造成变相国有资产的流失,重则甚至会滋生新的腐败。因此,笔者认为应该由当地政府会同人事、财政、卫生行政主管等部门集体研究决定,并经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此外,年薪的标准该定多少。笔者认为,差距不宜过大,所谓矫枉过正,差距过大不利于和谐与团结,一般应控制在单位职工平均收入的5~8倍,与职工的收入水平挂钩应作为衡量的重要指标。
 
  最后,如何考核实行年薪制的院长,考核指标如何指定,这是最关键的一环。一般认为,绩效考核的评价指标应充分关注医院的发展与壮大,关注提高医院的综合竞争力。因此,评价指标也要坚持科学分类、目标明确、易于操作、量化考核的原则。对院长应根据分工制定不同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行政院长应注重管理和效益考核,对业务院长应注重质量考核,且所有考核指标必须予以量化,增加透明度,使职工对年薪制心服口服。
 
  此外,笔者以为,对于院长的绩效考核,可以考虑实行“一票否决”制,比如,一旦经查实医院班子成员有涉及商业贿赂、刑事犯罪行为;或者医院发生了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负完全或主要责任的一级医疗事故;再或者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超过一定金额,比造成百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这些都应该直接挂钩院长的年薪,制定相应的惩罚机制。
 
  公立医院实行院长年薪制,笔者相信这是未来医改的大势所趋,但实施法人治理制度下的院长年薪制,还处在探索阶段,还有许多待补充和完善的地方。在改革过程中,我们必须遵循客观规律,坚持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发育程度相适应,只有这样,改革才能成功,医院才能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记者 代希奎)(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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