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部门还需紧盯食品“线上”监管

消费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5-06-23 10:22:27

  执法部门还需紧盯食品“线上”监管
 
  新《食品安全法》对互联网食品交易的规定,是此次修法的一大关注点,是重要的增加条款之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监管二司司长张靖表示,将于今年10月1日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对网络食品经营新增了制度性规定。据介绍,新法对网络食品交易的规范是通过规定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主体审查义务、管理义务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进行的。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很多食品经营者纷纷“触网”抢占舌尖经济,其中不乏一些自制食品经营者。农家地瓜干、手工烘焙饼干、自制土特产、手工泡菜,各种网售自制食品以绿色健康、绝无添加、手工制作、私人秘制等宣传语吸引顾客,很多店铺还可以根据客户需求定制食物的造型和口味。“网上订餐”也越来越多。此前,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约谈了部分驻杭网络订餐交易平台,要求驻杭各网络订餐交易平台严把餐饮信息发布关,严格审核供餐单位的证照,对无证无照、证照不全的餐饮单位立即进行下架处理。

  早在去年6月国家相关部门启动首次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其中就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如未尽审查责任,将面临向客户赔偿损失,或被勒令停业吊销许可。全国人大代表、思念食品公司董事长李伟说,网络销售自制食品的安全监管基本处于真空状态,建议加快网购食品监管立法进程,提高网络食品经营主体入市门槛,明确执法主体,对网购食品的全链条进行监管。全国人大代表、河南万果园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黄玉清建议建立网络销售食品安全追溯机制。食品安全事关民生,如何让网购食品同样也吃得放心,成为当下需要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

  执法部门要改变以往的监管理念和方式,不但要加强线下的食品安全管理,还要紧盯“线上”,线上线下一起监管,构筑消费者的健康防线。从法律层面对互联网订餐平台提出硬性的卫生许可要求,实现对网络平台和餐饮企业的双重监管。此外,网上订餐外卖网站和负有APP审核义务的社交网络企业,未尽到审查责任,或将违约责任悉数推给商户的问题,需要在配套监管措施完善中予以注意并加以解决。 (作者:吴学安)(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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