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车主遮挡号牌上路遭罚状告交警

交通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5-07-03 08:12:21
  东莞车主遮挡号牌上路遭罚状告交警
 
  车主曾某不服交警作出的“故意遮挡号牌”扣12分的处罚,向东莞第一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将交警支队万江大队、交警支队列为第一、第二被告,要求撤销该处罚。7月2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张绍培、执法监督科及交警支队万江大队相关领导出庭应诉。这也是交警支队“一把手”首次出庭参加行政诉讼案件的庭审。
 
  该案在市委党校公开审理,由东莞第一法院院长陈斯担任审判长。经过将近2小时的庭审,法院当庭宣判,驳回了曾某的诉讼请求。
 
  复议后维持处罚决定
 
  今年3月9日,曾某驾车来到万江广场路口时,看到交警部门正在处理一辆故障车,两名交警正推着该故障车离开。曾某跟在该车后面缓缓而行。此时,一名交警示意他靠边停车进行检查。交警称,曾某前车牌上有三个数字被用贴纸遮挡,是故意遮挡号牌,属于交通违法。曾某辩称,自己并非故意遮挡号牌,开车上路时并没发现这一情况,而是被人陷害,有人故意在他的车牌上贴上贴纸,害他被查处。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将被一次性记12分。民警当场对曾某开出《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罚款200元,记12分。
 
  曾某虽然进行了现场签字确认,但由于其驾驶证尚处在实习期,记12分意味着驾驶证将被注销。于是,他随后向市交警支队申请复议。经复议,维持了该处罚决定。最终,曾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处罚决定。
 
  法院驳回车主诉求
 
  庭审现场,曾某对交警部门处罚程序是否合法提出质疑。他说,交警在作出处罚之后才进行拍照,存在“先处罚再取证”的情况。此外,曾某否认车牌上的贴纸是自己贴的。他称自己居住的地方没有室内停车场,车子一直停在附近一间食堂外面,可能是被别人恶搞用贴纸遮挡了号牌。他还辩称,如果是自己故意遮挡号牌,就不可能在交警后面缓慢行驶,等待被查处了。
 
  对于曾某的这一说法,交警认为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客观存在,曾某必须承担责任。交警方面称,科目三考试中其中一项内容“上车准备”,明确要求必须先绕车一周。打开车门前,应注意观察后方交通情况。这也就是说,车主在开车前有义务检查车身、轮胎、车牌等机件有没异常。
 
  法院认为,是否遮挡号牌,一眼就能辨别,“先处罚后取证”不存在必要的关联性。而道路交通安全法有明确规定,车主上车前须绕车一周进行检查,无论曾某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都已形成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因此法院驳回了曾某的诉讼请求。
 
  针对本案,交警部门提醒车主上车前务必检查车辆。据介绍,“上车准备”不只是行车安全的保障,也是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要求,但往往容易被忽略。绕车一周目的就是检查车辆周围和底部有无障碍物、轮胎是否有漏气、车牌是否有污损等,确保行车安全。(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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