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市严防借项目骗取补助等行为

万象   来源:  责任编辑:  2013-07-16 09:39:23

为加强镇村产业升级补贴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市府办日前下发了《东莞市镇村产业升级补贴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我市将建立“市集体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审定镇村产业升级补贴奖励项目。

未经联席会议不纳入补贴奖励范围

按照《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镇村集体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东莞将由市财政预算安排用于补贴奖励镇村产业升级项目的资金。

哪些项目可以得到补贴奖励?由谁说了算?《办法》介绍,我市将建立“市集体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全市镇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审定镇村产业升级补贴奖励项目;指导、检查、督促各镇(街)和各有关单位落实推动镇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

据悉,该联席会议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召集人,下设市集体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未经市集体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审议的项目不纳入补贴奖励范围。项目原则上每年审定一次,每季度可调整一次。

与之配套的是,各镇(街)也要相应建立集体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审核本辖区申报镇村产业升级补贴奖励项目,并编制本辖区申报镇村产业升级补贴奖励项目的年度计划。

弄虚作假将收回已拨付补助资金

根据《办法》,补贴奖励的类型分为“工改工”项目补助、创新型经济项目租金补助、商务楼宇项目补助等10多种类型。我市将建立健全资金绩效评估和项目跟踪验收机制,采取不定期暗访、抽查等方式,严格防止借项目骗取补助、违规使用资金等行为。

补贴奖励资金不得用于分红或变相分红。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截留、挪用专项资金,不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等行为,可视情节轻重采取通报、撤销补贴奖励、追缴补贴奖励资金和3年内取消申请资格等处理措施。

市集体经济发展办每年将抽取20%的项目进行详细检查,若发现有弄虚作假,将收回已拨付的补助资金;若发现镇(街)、村(社区)协助项目业主弄虚作假,则停止办理该镇(街)、村(社区)有关财政补贴奖励申请。

据悉,该《办法》自7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16年6月30日。

点击进入莞讯网首页>>

品牌介绍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DMOZ目录
本站部分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和网友发布,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站客服,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合作!
Copyright © www.guan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莞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