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科技局与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签署科技金融合作协议

科技   来源:  责任编辑:天下  2013-12-24 12:02:48
    2013年12月18日,新疆兵团科技局与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在乌鲁木齐举行《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兵团科技局黄斌局长、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刘珂行长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协议。兵团党委、兵团副秘书长宋光杰出席签字仪式并作重要讲话,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饶国平副行长、郑文杰副行长,兵团科技局侯立宏副局长、周霖副局长,兵团财务局邵志强副局长,兵团第十二师张小一副政委等领导出席签字仪式。
    宋光杰副秘书长的讲话,从落实兵团党委六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确保实现“两个率先、两个力争”目标出发,强调了科技和金融结合对兵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作用。对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兵团科技局一年来开展的卓有成效的前期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对扎实推进兵团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提出了三点希望和要求:一是要把科技和金融结合与兵团发展战略、总体布局相衔接,结合试点师经济发展的基础、特点和优势,制定切实可行的试点方案。二是要不断拓展合作空间,实现银政企合作共赢。三是要扎实做好科技金融试点的基础性工作,切实发挥试点师的先导和示范作用,为兵团稳步推开科技和金融结合工作提供经验。
    根据协议规定,兵团科技局与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将共同建立管理平台、统贷平台、担保平台、社会公示平台、信用促进会等“四台一会”合作机制。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向试点师指定的统贷平台提供机制授信,一次授信、分批使用、统贷统还。兵团科技局和试点师在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设立风险偿债基金,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采用基准利率的优惠利率,按照风险偿债基金1:10的比例放大贷款授信额度。
    双方签订科技金融合作协议,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国家开发银行和科技部合作协议在兵团的具体实践,必将为提升兵团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创新型兵团建设发挥重大作用。
    今年以来,在科技部的指导和支持下,兵团科技局联合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组织八师、十二师等单位,赴天津、江苏、湖北、贵州四省市进行了科技金融专项考察;联合浙江省科技厅在杭州举办了科技金融结合专题培训班,为兵团科技和金融结合工作奠定基础。八师、十二师作为兵团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单位,将分别与石河子国民村镇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合作推进试点工作。目前,八师石河子市出台了《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工作的意见》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召开了科技金融结合工作启动会议;十二师构建了兵团天恒基科技投融资服务平台,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正在积极筹建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促进会。八师、十二师已对38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进行了审核、推荐,融资金额达到3.4亿元。兵团科技局将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协调师科技局积极与合作银行沟通对接,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更大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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