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以后大喇叭跳广场舞超晚10点或将被罚款

万象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6-06-02 08:31:29
  东莞以后大喇叭跳广场舞超晚10点或将被罚款
 
  新的公园管理办法正在征求意见,今后未经公园批准,恐怕不能在公园里烧烤、钓鱼、放风筝、玩轮滑了
 
  喜欢逛公园的小伙伴们注意啦!根据最新修改的《东莞市公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今后未经公园批准,恐怕不能在公园内烧烤、钓鱼、放风筝、玩轮滑了。喜欢跳广场舞的大妈们也请注意:今后到公园跳舞,如果选择用扬声设备大声伴奏的话,那不能跳得太晚了,如果兴致太高停不下来,跳到超过晚10时,最高可能会被罚款1000元哦。
 
  目前,《办法》正在市政府官网上征求意见,有意见或建议的市民可以在6月13日前向市法制局提交。
 
  公园门前广场不得摆摊
 
  《办法》所称公园属公益性的城市基础设施,是改善区域性生态环境的公共绿地及供公众休憩、观赏、进行文化娱乐和科学普及活动的场所(具体名单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外公布)。森林公园及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则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办法》明确,本市辖区内各级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园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与此同时,城市公园内也应当严格控制商业和服务经营设施。而各公园附设的停车场、公园内的景点、游乐项目、设施等需要收费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经市物价部门批准或备案。
 
  在公园的园容管理上,《办法》规定,公园门前广场应当保持空旷、平整,不得摆设摊档。公园可适当设置公益宣传广告,但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执行,禁止以任何形式设置以盈利为目的的户外广告。
 
  此外,《办法》还规定,公园内严禁设立私人会所,已设立私人会所的,按照《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进行处置。
 
  有意见这样提
 
  公众若对此《办法》有建议和意见要提,请于6月13日前提交给东莞市法制局。
 
  具体提交途径如下:
 
  1.登录东莞市法制局(http://sffzj.dg.gov.cn),通过网站上的“立法立规征求意见”栏目提交;
 
  2.邮寄至东莞市鸿福路99号东莞市法制局规范性文件管理科(邮政编码:523888);
 
  3.传真:(0769)22831351;
 
  4.电子邮箱:sfzjgs@dg.gov.cn;
 
  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这些条款需要你留意——
 
  广场舞可默默地跳 否则不能超时
 
  《办法》对游园管理进行了规定。在噪音管理方面,公园内每日22时至次日6时为禁止使用乐器或者扬声设备的健身、娱乐等活动的时段。这也意味着,喜爱跳广场舞的市民,如果选择去公园跳,并且使用扬声设备“动次打次”地伴奏的话,那最晚不能超过10时。如有违反,根据《办法》的相关规定,先由属地城市综合管理分局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除非公园同意 否则不能在园内玩轮滑
 
  游园守则方面,《办法》也明确,未经公园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公园内烧烤、垂钓、宿营、放风筝、玩轮滑。
 
  公园规划设有以上活动项目的,必须在指定场地进行,并服从管理。此外,公园管理机构可根据公园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园游园守则并进行公示。如违反游园规定,处罚结果同上述违反噪音管理一致。
 
  30人以上在园内集体活动须公园批
 
  在安全管理方面,《办法》规定,在公园内组织3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应经公园管理机构批准,并按照有关规定落实防范和应急措施,保障游客安全。组织1000人以上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应按照公安部门规定办理相关申请。
 
  对自发性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公园管理机构应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并报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或相应属地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备案。(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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