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算命消灾”为手段盗窃 男子被判其有期徒刑十个月

法制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6-07-05 18:53:45
  以“算命消灾”为手段盗窃 男子被判其有期徒刑十个月
 
  东莞一女子张某利用“算命消灾”为手段向群众进行盗窃,涉及金额高达2万余元。近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宣判,张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5年6月27日早上7时许,张某和阿琳(另案处理)在石龙镇某公司前面路口附近,遇见阿颖(化名)便故意上前搭讪。聊天过程中,张某与阿琳谎称认识一位算命很准的老爷爷,便问阿颖要不要去算一下。阿颖答应后,被带到石龙镇某厂附近,一名假扮算命先生的阿峰帮阿颖算命,并称阿颖最近会有血光之灾。随后,阿峰把张某拉到一边说了几句话之后,张某便过来让阿颖将银行卡和存折拿出来,并陪同阿颖回到她的住处拿银行卡。随后两人又回到石龙镇某厂附近找到阿峰。 
 
  阿峰打着帮阿颖做法的旗号,拿着一盒撕开一点包装纸的方便面,要求阿颖将银行卡及带有密码的纸条放进方便面盒内并闭上眼睛。随后阿峰趁机将方便面盒掉包,并将调包后的方便面盒放到阿颖手上,让其拿回家,等中午的时候再吃。当日8时16分许,阿颖的银行卡被取走2万余元。14天过后,阿颖在石龙镇村公交车站等公交车时发现张某,便立即报警,后公安民警将张某抓获归案。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2016年3月,张某的家属向被害人阿颖赔偿经济损失2万余元,阿颖对张某表示谅解。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最后,法院一审判决张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记者 郑思琪)(来源:东莞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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