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一业主游泳池溺亡 救生员被指施救措施不当

万象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6-07-18 16:03:28
  东莞一业主游泳池溺亡 救生员被指施救措施不当
 
  前几天的一个晚上,东莞大岭山凯东新城小区的游泳池发生一起悲剧,一名男业主带着两个儿子游泳,儿子发现爸爸沉底,救生员立即施救,但最终还是不幸身亡。家属质疑,救生员的施救措施不当,希望对方给个说法。
 
  7月16日晚上9点左右,大岭山凯东新城小区游泳场一名肖姓男业主溺水,救生员正在做心肺复苏,泳场外有业主不断喊话,建议先做控水急救。
 
  随后,120医生赶到,宣布溺水者死亡,家属称此时距离溺水发生已近半个小时。据了解,死者肖某现年42岁,湖南衡阳人,在长安镇某手机厂任工程师。
 
  据死者的妻子邹女士介绍,施救的救生员姓闭,入职还不足一个月。事发时,由于救生员擅离岗位,且泳池灯光昏暗,导致该救生员没有及时发现深水区有人溺水,直到她儿子肖健游到深水区后发现池底躺着个人,并大声告诉救生员有人溺水。然而救生员的反应再一次滞后,过了三四分钟才下水救人,耽误了宝贵的救援时间。
 
  另外,邹女士还质疑救生员的施救措施不当。邹女士还认为,她丈夫救上来之后是有呼吸的,但是由于救生员施救方式不正确,导致无法将人救活。“他的救生方式不对,只压胸口,再做人工呼吸。泳场外有业主说这种救人的方式是不对的,会把人救死,但是救生员却说他的救人方式是专业的。”邹女士说,后来她叫上儿子两个人将丈夫的腿抬起来,但仍然不能将人救活。
 
  大岭山凯东新城小区物业负责人表示,该泳池两年前承包给一名王姓男子经营,泳池手续齐全,救生员全部取得合法资质,至于救生员是否擅离职守、救援方法是否得当,需要有关部门认定。
 
  目前,泳池承包者王某已被警方传唤调查。大岭山有关部门也正在对事件展开调查,泳池管理者和家属仍在就善后事宜进行协商处理,必要时将诉诸法律。
 
  那么,遇到溺水到底该怎样施救才科学,记者咨询了市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中心的专业人士。
 
  东莞市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中心李东明表示,如果溺水者没有呼吸的情况下,施救人员要优先做心肺复苏;如果溺水者有呼吸的情况下,则可以先控水,然后严密地观察他有没有心跳呼吸停止。“让他的腹部顶在他人膝盖上面,稍微仰一下头,给溺水者拍背,这个方法相对来说比较安全一点。”李东明认为,民间流传的把他倒过来背着跑,这种方法具有一定的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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