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31处临时集中居住场所存在重大危险隐患

万象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6-08-23 09:44:18
  东莞31处临时集中居住场所存在重大危险隐患
 
  湖畔花园2号住宅楼,黄江中信凯旋城1-5、11-66号住宅楼、1-4号商业楼及商业、地下室二,东莞市原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通信器材生产项目一期1号厂房,山湖碧桂园(新塘村)……这31个项目请注意了,你们项目内的临时集中居住场所存在重大危险隐患,请立即整改。
 
  日前,市住建局发出通知,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临时建(构)筑物集中居住场所和集中作业、经营场所(以下简称:临时集中场所)安全监管工作。
 
  市住建局组织对全市已办理监督手续的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涉及10人以上的临时集中场所进行排查、登记和报备,并将可能造成群死群伤潜在重大危险因素项目形成了《东莞市建设工程建(构)筑物集中居住场所存在重大危险因素工程项目清单》报送市安委员会备案。
 
  记者对项目清单进行初步统计,全市排查登记共有31处工程项目的临时集中居住场所存在可能造成群死群伤潜在重大危险因素。这些项目分别集中在松山湖、黄江、樟木头、塘厦、南城、大岭山、常平、桥头、厚街、长安、中堂、洪梅等镇街(园区)。
 
  31个项目的临时居住场所潜在风险源因素主要集中在,生活区、项目部、办公用集装箱设置在边坡下,存在滑坡风险;工人宿舍、办公楼、现场活动板房在塔吊回转半径内;存在高空坠物危险;办公板房、工人宿舍设置在基坑旁边,有些还出现土方轻微位移等。
 
  如何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及时消除可能造成群死群伤潜在重大危险因素,确保在建工程的临时集中场所安全?
 
  通知提出,要高度重视在建工程的临时集中场所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做好隐患排查和整改。清单所列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单位应立即落实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在建工程的临时集中场所安全。
 
  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要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内在建工程临时集中场所的安全监管检查,建立问题和隐患台帐,专人负责跟踪督促、指导落实整改。对清单中的危险因素项目,及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同时,市安监站将结合日常工作,对清单项目进行抽查,对相关镇街(园区)的跟踪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记者 吴碧华)(来源:东莞日报)
 

点击进入莞讯网首页>>

品牌介绍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DMOZ目录
本站部分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和网友发布,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站客服,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合作!
Copyright © www.guan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莞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