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三次坐牢出狱后重操旧业再获刑
曾经因盗窃犯罪三次坐牢的广西男子李某,出狱后重操旧业,多次在东莞市大朗镇大朗医院盗窃,后被该医院保安当场抓获并扭送到公安机关。昨日,记者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李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处罚金3000元,并被责令向两名受害市民退赔财产损失。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12月22日14时许,时年34岁的广西男子李某在东莞市大朗镇大朗医院三楼伺机盗窃。趁市民覃女士在妇产科护士前台处填写资料时,李某靠近覃女士盗走其口袋里的1部华为牌手机,约1620元。得手后,李某逃离现场。
2015年12月25日16时许,李某再次窜至大朗医院,趁市民白女士在体检部填写资料时,靠近白女士并盗走其口袋里的1部步步高牌手机,约价值630元。得手后,李某逃离现场。
2015年12月27日12时许,李某又窜至大朗医院,正伺机作案时,被医院保安当场抓获。破案后,上述被盗手机均未能起回。
据查,李某曾因犯盗窃罪三次入狱,分别于2012年、2013年、2015年被广西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八个月以及十一个月。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法院视其犯罪情节及认罪态度,遂作出上述判决。(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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