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影响客户 老板娘两次筹钱
上午9时40分,执行组一行十多人来到位于长安镇涌头村的一家科技有限公司。
去年初,来自安徽的郑先生到这家科技公司工作,月薪4000元,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发生纠纷,郑先生于去年8月辞职。不久,郑先生提起劳动仲裁。2013年11月,仲裁部门裁定科技公司应支付郑先生未支付的工资2.3万元及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2万元。但裁决书生效后,科技公司并没有主动履行。郑先生遂向市第二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据了解,承办此案的执行法官陈伟上周曾去过该公司,当时公司说会给钱,但实际上并没有给。前日下午,陈法官又给公司打电话,但公司最后只转账了部分执行款2.3万元。
记者看到,偌大的厂区内,只有3个工人在干活,公司的老板不在。老板娘称,老板住院了。面对记者的镜头,老板娘连声说:“不要拍!不要拍!我又没有犯法!”
老板娘一脸焦灼,一会儿往外打电话,一会儿跟执行法官诉苦,说公司经营困难,实在没钱。
经法官严肃警告后,老板娘终于答应出去银行取钱。过了十几分钟,老板娘骑着单车回来,拿回一叠1万元的现金。她承诺,下午5点前一定会将全部余款还清。
一听说只要余款未还清,法院还是会查封公司,老板娘着急起来。原来,这几天公司将有重要客户来访。于是,老板娘再次出去,声称找人借钱。11时多,老板娘又拿了一叠现金回来。案件终于顺利执行完毕。
女老板“潜水”多时 在家门口被拘
第一个案件执行完毕后,已经11时30分。执行法官一行马不停蹄,来到长安镇某小区。这也是一起欠薪案件,申请人刘女士已经提前到现场,她的老东家的女老板覃某就住在这个小区。
28岁的刘女士来自广西,此前在长安镇新安社区一家五金公司工作。但公司并没有与她签订劳动合同,也不给她购买社保,又无故拖欠工资。2013年3月,刘女士离职。2013年4月,刘女士经劳动仲裁后,向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该公司。2013年7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五金公司与刘女士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五金公司应支付刘女士未支付工资、经济补偿及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合计1.9万多元。但判决生效后,该公司一直没有主动履行。
刘女士称,女老板覃某一直避而不见,每次她打覃某的电话,对方一听出是她的声音,就把电话挂断了。后来她通过朋友,才打听到覃某的住址。
执行干警敲门后,覃某的女儿开门,覃某也随即出来。站在家门口的覃某,看见这么多执法人员出现,一下子惊呆了。执行干警迅即给其戴上手铐,带回法院处理。记者 李金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