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创新第三方人民调解工作模式

万象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7-02-15 14:49:57

  东莞创新第三方人民调解工作模式
 
  和谐善治是我们的不懈追求。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提出,“要积极推动社会治理理念、制度、机制、方法创新,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东莞。”
 
  昨日,市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一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各部门的支持下,全市通过创新社会治理体系,积极推动第三方人民调解工作,通过不断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网络,建立了多种类型和层次的人民调解组织,构建了多层次、宽领域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特别是成立东莞市医疗争议专业调解委员会(简称“医调委”)和东莞市工会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调解委”),较好地解决医疗纠纷、化解劳资矛盾,由于“灭火”及时,较好地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
 
  前段时间,湖北天门人胡桃英给东莞市医调委写了一封感谢信,“耗时一年多的医疗纠纷,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拿到了合法合理合情的赔偿款,感谢医调委和调解员的无私帮助,点个赞。”
 
  从2013年10月东莞市医调委正式运作以来,通过第三方调解,东莞的医疗纠纷情况有了明显的好转,胡桃英是直接受益的患者之一。当时,胡桃英因身体不适,多次到东莞一家医院治疗,因手术并发症,辗转多家机构才治愈,要求医院赔偿80万元。虽然医院愿意承担相应责任,但认为患方的诉求过高,双方多次协商无果。
 
  在医方的引导下,胡桃英向医调委申请调解。由于双方在赔偿数额和伤残等级等问题上意见不一,调解员引用相关的法规、查找相似案例,耐心向患者解释合法、合理的争议处理方案。经过长时间沟通工作,医患双方终于认可医调委的调解方案,并当面达成协议。
 
  据介绍,目前东莞全市有2400多家医疗机构,在为市民提供便利医疗服务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医疗纠纷。特别是妇产科、外科、门急诊、儿科等科室,医疗纠纷时有发生。根据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市委政法委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协调市司法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同意,于2013年10月28日成立了东莞市医调委,并制定《东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以法制化、制度化的形式,明确患者、医疗机构、卫生部门在医疗纠纷中的具体职责,保护了医患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医调委具体实施的医患纠纷调处新模式。
 
  此外,在市委政法委的统筹协调下,全市40家公立医院与7家保险机构组成的保险联合体签订了《东莞市医疗责任保险统保合同》,实现了医责险全市覆盖。统保方案特别设立“东莞市医疗责任险案件管理中心”入驻医调委,一旦医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将由案管中心提供一站式快速理赔服务。
 
  目前,东莞的就医环境较之以前有明显好转,“医闹”现象逐步下降,就医秩序更为良好。截至今年1月31日,市医调委共接到医疗纠纷报案1281宗,协议履行率和当事人满意率均达100%,较好地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2016年,市医调委被评为全国社会治理创新优秀案例、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并被省司法厅推荐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实现社会和谐善治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东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矛盾专项治理工作,坚决贯彻省的决策部署,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周密安排,突出源头防范,健全长效机制,落实维稳责任,治理成效显著,确保全市社会和谐稳定。
 
  昨日,市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委政法委积极推动第三方人民调解工作,并协助市总工会依托市律师协会,依法成立了东莞市工会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律师在劳动争议人民调解中的专业优势,构建市、镇、村、企业四级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目前,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共有120名律师成为市工会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员,通过积极宣教、依法维权、科学服务,帮助企业工会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通过开展“法律直通车”“流动法律教室”等服务方式,着力打造劳资纠纷人民调解服务新品牌。目前,全市律师人民调解员每周定点在市区和虎门、塘厦、石龙三个镇街职工服务中心值班,为职工提供面对面的法律法规咨询指导、代理劳动争议案件、代写法律文书、参与劳动争议诉讼等法律援助服务。
 
  同时,律师人民调解员主动送法进企业,深入到全市32个镇街的各类企业中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讲座,向一线职工及基层工会干部普及宣传劳动法律法规。近两年主要根据企业的需求开展专题宣讲,尤其是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社会保险法》《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后,进行专题解读,加深企业和职工对法律的理解,取得良好的效果。
 
  此外,建立工会律师人民调解员担任企业工会法律顾问制度,为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和职工配备专业调解员,不少优秀律师还担任企业工会法律顾问,源头化解劳资纠纷矛盾。截至目前,工会律师调解员分别担任200家非公企业工会法律顾问,直接向企业工会和职工提供普法教育、预防排查和处置化解企业劳资纠纷、协助企业工会依法开展工作等服务,加大参与调解企业劳资纠纷的力度。(记者 周桂清)(来源:东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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