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工商局暂停受理企业简易注销业务
记者昨日获悉,市工商局暂停受理企业简易注销业务,3月1日起再重新受理。简易注销程序,是指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不再需要办理清算组或清算人备案,在自行清理债权债务或者确定没有债权债务后,直接向登记机关提出注销申请,登记机关依法核准。关于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程序试行办法,市工商局则将于3月7日召开听证会。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自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为做好改革期间过渡衔接工作,市工商局从即日起暂停受理企业简易注销业务。已进入公示阶段的企业,仍适用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市工商局将于3月1日起,按照《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的要求,重新受理企业简易注销业务申请。
同时,有关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程序的有关事项也提上了议事日程。
记者了解到,根据《东莞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工商局将于3月7日上午对《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程序试行办法》举行听证会,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听证会地点为:东莞市南城区东莞大道与四环交汇处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3楼会议室。
听证会参加人名额共8名。其中个体工商户代表名额3名,企业登记代理机构名额2家,企业登记代理行业协会名额1名,市国税局、地税局代表名额各1名。(记者 李直建)(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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