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期间石龙查获5起涉嫌电鱼行为

万象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7-03-30 17:12:05
  禁渔期间石龙查获5起涉嫌电鱼行为
 
  2017年珠江禁渔期首次调整了时间,由3月1日0时到6月30日24时,为期4个月。对于这次全新的调整渔政部门采取了哪些积极措施开展宣传?而禁渔期开始至今一个月了,查处到哪些非法捕捞行为呢?记者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了解。
 
  根据广东省渔政总队石龙大队提供的数据显示,三月份共累计出航(车)26天,派出执法人员120人次,执法船艇35艘次,执法车12辆次,检查渔船95艘次,其他船舶36艘次,查获涉嫌电鱼等违法行为5起,其中暂扣电鱼船一艘、徒手电鱼工具4套、网具3张。
 
  据悉,石龙大队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采取早动员、早部署、早引导、早防范、早行动的指导原则,对本市58艘内陆渔船的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准确掌握渔船的停泊状况,并提前印制了2000本《东莞市禁渔期江河渔场执法宣传》单张,及时向渔民群众派发,并在禁渔船停泊点挂横幅20张,争取到大部分渔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此外,渔政部门还督促有关镇村落实禁渔渔船每周报告制度,制定了东莞市2017年禁渔期内陆渔船停泊示意图,设立临时停泊区5个(分别是新湾区、红锋区、石龙区、企石区、石碣区),随时掌握渔船动向,同时告知船东禁渔责任,提高禁渔意识,并不定期清点停泊区的渔船,确保渔船按规定禁渔。
 
  渔政部门表示,禁渔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维护保护东江母亲河的渔业生态资源,最终受益人也是广大依靠东江渔业资源生存的捕鱼人。因此希望各渔船负责人要严格遵守禁渔期的各项法律法规,落实好禁渔制度,理解并支持渔政部门的执法工作,最终实现“江上无生产渔船,水中无作业网具”的管理目标。(记者 孙璐莎 张云雄)(来源:东莞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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